很多人在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之前,开发商一般会要求购房者签订认购书,先交部分定金。买房的人往往认为认购书反正不是合同,所以往往草草签了,结果却给自己带来很多麻烦,变得被动。那么认购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购房者到底该不该签认购书?签认购书需要注意
根据我国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认购书一般具有法律效力。也就是说认购书上的条款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其中,购房人已支付首付款,后期因自身原因不能按照约定购买商品房的,开发商可以不退还首付款。相反,如果因开发商原因不能顺利购
“认购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目前部分楼盘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内部认购”。在支付定金或订金时,购房者会与开发商签订一份《单位认购书》(即《认购意向书》)。这份《认购书》不同于正规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现有购房者对此提出质疑。《认购书
在商品房买卖交易中,当事人锁定交易之前,通常会有一个征询期。在此阶段,基于诚实守信的原则,以认购书或认购协议的形式明确双方未来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预先约定。类似的表达形式还有订单、预订、意向书、承诺、备忘录、谈判纪要、定金收据等形式。由于这
按进行编辑。为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法律责任制的落实,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让群众在现实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得到解答,高明法院与佛山电台高明FM88.3联合开设《谈案例》专题节目,该节目结合日常生活实际, 从群众关
在商品房的房屋交易过程中,房地产公司无论大小,都会签订购房认购书(预约书、意向书、预约协议、订购书等。)与购买者。而普通购房者对上述协议的法律风险和法律效力认识不足,往往交完钱后,不仅房子买不到,钱也退不了,造成财产损失。一、了解够了,就可
实践中,部分房地产企业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仍会销售商品房,并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认购书。但根据规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拍卖行是不允许销售的。那么这种情况下,签订的商品房认购书是否有效呢?在这个问题上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本
商品房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根据其内容的不同存在两种形式,一种是预约合同,一种是本合同。前者是为最终签订正式、完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创造条件;后者在一定条件下直接视为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以认购、订购
红际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