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36 | 评论:3
根据我国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认购书一般具有法律效力。也就是说认购书上的条款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其中,购房人已支付首付款,后期因自身原因不能按照约定购买商品房的,开发商可以不退还首付款。相反,如果因开发商原因不能顺利购房,可以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
首先,商品房认购书是指房屋买卖双方在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订立之前签订的文件,约定将来订立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签订买卖的目的是对双方交易的房屋相关事宜进行初步确认,买卖双方往往以一定金额的定金作为约定的担保。实践中,商品房买卖认购书有不同的称谓,如认购意向书、订购单、预购单、房屋订购协议等。
其次,商品房认购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双方基本信息;房屋的基本信息(包括位置、面积等。);价格计算;正式采购合同的期限协议。认购书是买卖双方就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有关事项的约定,不是对商品房销售结果的直接确认。商品房认购书的结论比较简单。一般购房者和开发商以合同的形式签订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即成立。当事人签订合同的目的是为了将来对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作出约定。
最后,商品房认购书具有法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接受买受人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的,,当事人一方未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应按定金法的规定办理;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致使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该条款认可商品房买卖认购书的效力,规定定金条款的适用,即接受定金的一方违约,双倍返还定金;支付首付款的一方无权返还首付款。但是,由于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致使合同不能订立的,接受定金的一方应当返还定金。
二、违反商品房认购书怎么办商品房买卖认购书对当事人的约束力表现为当事人缔约义务的产生,即当事人为将来订立本合同而协商的义务。合同规定的是当事人对某一具体行为的义务,而不是对行为结果的直接确认。但对于当事人在什么情况下不可以签订合同,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实践中的法官可以综合认定当事人不愿意履行合同义务的具体情形,以及检验当事人合同的目的2。
一方当事人因违反商品房买卖认购书规定的签约义务而未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该方应赔偿履约利益还是信赖利益?如果卖方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接受买方的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因一方原因不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按《定金法》的规定办理。定金在这里的作用是作为当事人对信赖利益赔偿金额的约定。
我们发现,在直接向开发商购买商品房时,一旦购房者看中某套商品房,开发商往往会要求签订认购书,同时支付一定定金,然后双方在约定时间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者同时支付房款或首付款。只要认购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是当事人自愿协商签订的,那么商品房认购书就可以被认为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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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买房认购书有法律效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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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白马扬沙
2022-03-12 03:39:15 回复
方应当返还定金。二、违反商品房认购书怎么办商品房买卖认购书对当事人的约束力表现为当事人缔约义务的产生,即当事人为将来订立本合同而协商的义务。合同规定的是当事人对某一具体行为的义务,而不是对行为结果的直接确认。但对于当事人在什么情况下不可以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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