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82 | 评论:1
亲人去世,银行卡里的钱取不出来怎么办?
近日,法院公布了一起类似案件的审判结果。
原告上诉称,2021年1月8日,原告父亲李某某立遗嘱,载明:遗嘱自愿如下:本人死亡后,单位支付的全部丧葬费归本人儿子李某某所有。上述遗嘱是我的真实意愿。
2021年1月13日,李病逝,遗嘱生效。之后,原告查询其父李在被告银行有存款金额66000元,被告拒不支付。希望被告银行能将自己的合法继承存款返还给自己,但是被告银行拒绝了,所以告诉了法院。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辽河支行表示,根据相关规定,在存款人死亡的情况下,继承人需要向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银行凭公证处出具的继承权证明书办理业务,各银行均应遵守此规定。原告未向我行提供公证处出具的遗产继承证明。原告虽向我行提供了遗嘱,但该遗嘱未经公证,不符合上述要求,我行无法办理。
法院认为,李生前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辽河支行存款,双方形成储蓄存款合同关系。李去世后,其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辽河支行的存款应视为其遗产,全部由其继承人继承。在存款人死亡的情况下,法定继承人李师傅在支取存款时应提供继承权证明书。本案中,原告未向被告提供继承权证明书,被告未向原告支付李的定金并无过错。
2022年1月,法院判决被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辽河支行以李的名义向原告支付银行存款66797.97元(卡号:40×××03);案件受理费1450元,由原告负担。
(华商报记者王翔,编辑罗琦)
本文标签: 被起诉期间可以卖车吗
温馨提示:本文是作者 银碗里盛雪 发表的文章,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相关文章
网友点评
有朝一日
2022-03-15 06:33:26 回复
原告未向我行提供公证处出具的遗产继承证明。原告虽向我行提供了遗嘱,但该遗嘱未经公证,不符合上述要求,我行无法办理。法院认为,李生前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辽河支行存款,双方形成储蓄存款合同关系。李去世后,其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辽河支行的存款应视为其遗产,全部由其继承人继承。在存款人死亡的情
陪你搞怪给你深爱
2022-03-15 07:03:54 回复
判决被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辽河支行以李的名义向原告支付银行存款66797.97元(卡号:40×××03);案件受理费1450元,由原告负担。(华商报记者王翔,编辑罗琦)
晴朗的天空
2022-03-15 07:20:51 回复
方形成储蓄存款合同关系。李去世后,其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辽河支行的存款应视为其遗产,全部由其继承人继承。在存款人死亡的情况下,法定继承人李师傅在支取存款时应提供继承权证明书。本案中,原告未向被告提供继承权证明书,被告未向原告支付李的定金并无过错。20
不见兔子不撒鹰
2022-03-14 21:22:08 回复
公证处出具的继承权证明书办理业务,各银行均应遵守此规定。原告未向我行提供公证处出具的遗产继承证明。原告虽向我行提供了遗嘱,但该遗嘱未经公证,不符合上述要求,我行无法办理。法院认为,
本文已有1位网友发表了点评 - 欢迎您
红际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