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31 | 评论:3
为了表达对恋人的诚意,男性在登记结婚前,往往会把贵重的财物送给女性。但是一旦他们的爱情走到尽头,没能走进婚姻的殿堂,送出去的巨额财产还能要回来吗?近日,临湘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不当得利案件,法院判决被告返还部分钱款和车辆。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下半年,在粤经商的吴某通过微信平台认识了长沙某大学的陆某,并于2019年11月确立恋爱关系。之后,吴某多次通过银行、支付宝、微信向陆某转账56万余元,陆某又通过转账方式向吴某转回27万余元。2020年2月,吴某在深圳某汽车公司购买了一辆汽车并为其购买了保险,并将该车登记在陆某名下。2020年10月底,双方结束关系。分手后,吴某要求陆某返还28万余元及购买车辆、保险费用23万余元。陆某不予返还,吴某起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吴某转给陆某的数额较大的钱款及为陆某购买的车辆,属于具有订立婚姻关系或者将来共同生活的良好愿望的数额较大的赠与,属于附条件撤销的赠与。双方不能缔结婚姻关系时,原则上可以酌情考虑赠与人的返还请求权。现双方结婚未果,吴某未提供证据证明陆某恶意诈骗及骗取财物的目的。在平衡双方利益的前提下,从妥善维护妇女权益的角度出发,法院酌情判决陆某返还吴某15万元,部分支持吴某主张陆某返还28万余元。吴某购买的登记在陆某名下的汽车的赠与行为是附条件撤销的民事行为,即双方非婚是赠与行为法律效力丧失的基础,双方分居导致无法结婚,陆某应返还赠与车辆。只有当车辆丢失时,您才能要求退还购买价格。吴某未提供证据证明车辆已丢失,故涉案车辆归吴某所有,陆某有义务配合吴某办理车辆过户手续。车辆保险费是车辆上路使用必须支付的费用,不属于不当得利,不应返还。吴要求返还购车款及车辆保险费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一般来说,如果双方关于准备结婚的陈述成立,法院可以认定这份婚前赠与为附条件赠与。不符合条件时,赠与不成立,受赠人构成不当得利,应当返还赠与的财产。因此,在双方的沟通中,需要保留当时购物时的转账凭证和发票,以及能够证明送礼行为与订婚关系的短信和聊天记录。当然,婚前最好避免赠送大量财产。如果你一定要送人,你最好签个协议。这不仅是对自己财产的保护,也是对双方感情的保护。可以最大程度的避免以后的纠纷,最后既伤了钱又伤了感情。
本文标签: 被起诉期间可以卖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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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落日映苍穹
2022-03-14 09:10:01 回复
上可以酌情考虑赠与人的返还请求权。现双方结婚未果,吴某未提供证据证明陆某恶意诈骗及骗取财物的目的。在平衡双方利益的前提下,从妥善维护妇女权益的角度出发,法院酌情判决陆某返还吴某15万元,部分支持吴某主张陆某返
尔等乱臣贼子
2022-03-14 11:23:18 回复
要求退还购买价格。吴某未提供证据证明车辆已丢失,故涉案车辆归吴某所有,陆某有义务配合吴某办理车辆过户手续。车辆保险费是车辆上路使用必须支付的费用,不属于不当得利,不应返还。吴要求返还购车款及车辆保险费的诉
夜深思公子
2022-03-14 10:29:40 回复
法院。法院认为,吴某转给陆某的数额较大的钱款及为陆某购买的车辆,属于具有订立婚姻关系或者将来共同生活的良好愿望的数额较大的赠与,属于附条件撤销的赠与。双方不能缔结婚姻关系时,原则上可以酌情考虑赠与人的返还请求权。现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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