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工伤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248 | 评论:2
[病历]
何某是某安装公司女员工。两个多月前,她在工作中意外受伤。她被医院诊断为右手拇指开放性粉碎性骨折,右手拇指屈肌腱和伸肌腱断裂。住院时,我公司与何某签订了工伤赔偿协议,约定“我一次性赔付1万元,以后发生的任何与工伤有关的事情,与公司无关,概不负责”。不久后做了伤残鉴定,鉴定为九级伤残。这样,何的工伤损失依法应在4万元以上。他当即要求增加赔偿金额,但公司以赔偿协议已经履行完毕为由,拒绝再次赔付。
[ 律师的回答 ]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职工与用人单位就工伤待遇发生争议的,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办理。”《劳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或者协商解决。”《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求工会或者第三人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可见,法律允许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解决一笔工伤赔偿。
与上述案例一样,何某与安装公司签订的协议中注明“以后发生的任何与工伤有关的事情,均与公司无关,不承担责任”,也不能免除公司的责任。这样的条款违反了宪法和相关劳动法律法规,也严重违背了社会主义公共道德,是无效的民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因过错侵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和解协议对雇主有利的证据最终会被认定无效。
目前我国法律对工伤职工受伤后,医疗期间的“和解”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没有明确规定。而员工受伤后医疗期内与公司达成的有损员工权益的不公平“和解”协议,或者单方面保证员工对公司的一切问题负责,则不具有法律效力。
1.用人单位不是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的法律主体,不具有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的权利。因此,在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之前是否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的约定无效。
2.劳动者签订工伤赔偿协议,具有明显的不公平、重大误解,甚至是在欺诈、胁迫和用人单位利用职务之便的情况下签订的,违背了劳动者的真实意愿,因此该协议无效。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工伤赔偿协议的行为违反了《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的管理制度,因其以合法形式掩盖了非法目的而无效。
用人单位必须对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受到的伤害承担法律责任,并规定为强制性的法律义务。此外,《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免除自己法律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劳动合同无效。所以这个看似对用人单位有利的证据,最终会被认定无效。
和解协议如何签署生效?
在分析协议如何生效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为什么在现实生活中,劳动者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私下签订《工伤赔偿协议》是一种普遍现象。原因如下:
1.逃避现实。一些用人单位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千方百计让劳动者私下和他们签订补偿协议,放弃一些应有的待遇。
2.法律意识淡薄。不知道劳动法律法规赋予我的合法权益,不知道如何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些人出于无奈或贪婪,私下与用人单位签订工伤赔偿协议。
3、等不起。因为现行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不够简单灵活,特别是工伤赔偿的程序要求先进行工伤认定,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再进行劳动仲裁。如果你对裁决不满意,可以向法院起诉。即使是简单的工伤赔偿案件,整个程序下来也要一年多,如果是复杂的案件,可能要好几年。劳动者因为投诉不得不望而却步,不得不私下与用人单位签订补偿协议,放弃部分(有的甚至大部分)应得待遇。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即使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已就工伤赔偿达成协议并经过公证,但如果劳动者食言,人民法院也会推翻已签订的和解协议。另外,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如案例所示,法定的工伤待遇应为4万元,约定的赔偿金额为1万元。然后,劳动者可以申请仲裁或者法院诉讼,追回他应得而没有得到的另外3万元。因为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 (二)订立合同时是公平的;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追索劳动报酬、抚恤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经济补偿金等相关费用的案件,支付数额不当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变更。
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既未向主管部门报告,也未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的,本案约定无效。用人单位及时向行政部门报告并启动工伤认定程序的,本案和解协议有效。
[注释]
工伤一直是劳动关系的难点;从数量上看,涉及工伤的劳动争议已经超过劳动争议仲裁的30%;而且随着工伤认定政策的拓宽,呈上升趋势。工伤争议分为三类:工伤认定争议、劳动能力鉴定争议和工伤赔偿争议。离职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达成工伤赔偿协议时,一定要慎重,按照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进行结算。否则他们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一旦提起诉讼,会给公司带来相当大的诉讼风险。
本文标签: 工伤和老板私了老板赔偿分几次赔偿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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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星星亮晶晶
2022-03-15 01:33:25 回复
险待遇、经济补偿金等相关费用的案件,支付数额不当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变更。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既未向主管部门报告,也未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的,本案约定无效。用人单位及时向行政部门报告并启动工伤认定程序的,本案和解协议有效。[注释] 工伤一直是劳动关系的难点;从数量上看,涉及工伤
我的小傻瓜
2022-03-15 01:54:40 回复
会被认定无效。和解协议如何签署生效?在分析协议如何生效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为什么在现实生活中,劳动者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私下签订《工伤赔偿协议》是一种普遍现象。原因如
抱熊掌
2022-03-15 03:30:43 回复
食言,人民法院也会推翻已签订的和解协议。另外,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如案例所示,法定的工伤待遇应为4万元,约定的赔偿金额为1万元。然后,劳动者可以申请仲裁或者法院诉讼,追
帅呆了
2022-03-15 02:52:23 回复
是某安装公司女员工。两个多月前,她在工作中意外受伤。她被医院诊断为右手拇指开放性粉碎性骨折,右手拇指屈肌腱和伸肌腱断裂。住院时,我公司与何某签订了工伤赔偿协议,约定“我一次性赔付1万元,以后发生的任何与工伤有关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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