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工伤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92 | 评论:2
来源:南方网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因工作原因遭受人身伤害,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认定为工伤。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是否可以因工作原因认定为工伤?
严,1955年12月出生。他于2010年11月在一所小学担任学校保安和看门人,但他没有享受养老金待遇。2018年5月23日下午,颜某被发现躺在某小学值班室,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显示死因为猝死。
韶关市浈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闫某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已经终止,劳动关系已经形成为由,拒绝认定闫某死亡为工伤。闫某家属不服,诉至法院,请求法院撤销浈江区人社局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
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用人单位招用的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待遇或领取养老金,因工作原因遭受人身伤害,可以适用《工伤保险条例》。本案中,颜某为农业户口,不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严某死亡符合工作时间内工伤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浈江区人社局仅以颜某受事故伤害时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为由不认定工伤,不符合法律规定。据此,判决撤销浈江区人社局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责令浈江区人社局重新作出行政行为。宣判后,浈江区人社局不服判决,提出上诉。韶关中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目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继续在岗工作的情况不在少数。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不能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但可以形成劳动关系。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并受到工伤的,可以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向行政机关申请工伤认定。本案判决纠正了行政机关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不能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不当理解,对规范行政机关工伤认定、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具有积极意义。本案裁判生效后,浈江区人社局已再次作出行政行为,认定闫某死亡为工伤。
请从裁判的角度说说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能否认定为工伤?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不能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但可以形成劳动关系。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因工受到伤害的,有权向行政机关申请认定工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20〕26号)第三十二条规定,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是应当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二是应当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因此认定上述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劳动关系。因此,在审理这类案件时,要分析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受到伤害时是否享有养老保险待遇等条件,不能仅仅因为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就将其排除在《工伤保险条例》的适用条件之外。
编辑:沈冠何薛娜
审查:陈红岭
资料来源: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本文标签: 工伤鉴定超过一年还能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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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1 19:27: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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