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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最近,我公司小王和小李的劳动合同即将到期。根据公司规定,续签劳动合同前,要对其工作表现进行考核,研究是否续签,并进行流程审批。具体的法律依据是什么?要根据他们的情况,具体分析适应哪些法律,如何操作。小


最近,我公司小王和小李的劳动合同即将到期。根据公司规定,续签劳动合同前,要对其工作表现进行考核,研究是否续签,并进行流程审批。具体的法律依据是什么?要根据他们的情况,具体分析适应哪些法律,如何操作。

小王情况:小王三年前入职,入职一个月内签订了三年零一天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工作三年,他适应的很好,平时表现也很好。合同快到期前,个人申请续约,领导也同意续约。现在是第二次签劳动合同。

小李情况:小李六年前入职,入职一个月内签订了三年零一天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合同到期后,续签了三年。今年是第三次签劳动合同了。小李在三年的工作中表现非常出色,表现也很突出。合同即将到期前,个人申请续签,领导也同意续签。

根据劳动者本人和公司领导的意见,双方同意续签的,与入职三年的小王续签三年劳动合同,与入职六年且连续签订两份劳动合同的小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惊喜]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期限的规定如下: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固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除外:

(1)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劳动合同续签怎么签(劳动合同续签,你想到的和想不到的都给你找到了)

(二)用人单位首次实行劳动合同制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第二个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如下:)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要求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届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什么】抛开本案结果,合同到期公司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有哪些规定?

劳动合同终止条款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什么叫合同到期?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是劳动合同终止的最主要形式,适用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一旦约定期限届满或工作任务完成,劳动合同通常自然终止。)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什么】合同到期公司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公司如何出具解除合同证明?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出具的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第二十四条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载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和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什么】如果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应该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却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会有什么法律责任?

违反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每月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工资。

【什么】合同到期,劳动者主观不想离职,劳动合同可以续签吗?需要什么条件?

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单位也有权不与劳动者续签合同,但下列情况除外(续签是有条件的,一旦条件消失,劳动合同关系自然终止)。比如,女职工劳动合同在孕期届满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关系,而是应当自动延长期限,直至产假、哺乳期届满。

1。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延续和终止,直至相应的情形消失。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接触职业危害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乙方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或者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劳动部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声明"/s2/]

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外,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满。

3。2011年工伤保险条例新标准

第三十六条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或者六级伤残的职工,享受下列待遇: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标准为:五级伤残18个月工资,六级伤残16个月工资;

(2)与用人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会安排适当的工作。安排工作有困难的,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用人单位为其缴纳按规定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议,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s2/]

你吃饱了吗?

臀部~ ~

本文标签: 不续签劳动合同公司给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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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 别钓我了

    别钓我了

    2022-03-11 23:34:19    回复

    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s2/]你吃饱了吗?臀部~ ~

  • 江世辉荷

    江世辉荷

    2022-03-11 13:54:30    回复

    不会吧

  • 浦豪晨容

    浦豪晨容

    2022-03-11 13:54:30    回复

    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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