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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房地产企业或多或少会接触到拆迁安置项目,其目的是为了获取目标地块进行后续开发销售。作为财务人员,不要把工作局限在基础的会计工作上,还要作为项目参与者,了解拆迁补偿的整体法律流程,以便在后续的财税过程中

房地产企业或多或少会接触到拆迁安置项目,其目的是为了获取目标地块进行后续开发销售。作为财务人员,不要把工作局限在基础的会计工作上,还要作为项目参与者,了解拆迁补偿的整体法律流程,以便在后续的财税过程中更好地把握项目进度。

一、拟征地通知

国发[2004]28号《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规定:

“土地征用依法报批前,应当告知被征用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被征用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必须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确认;必要时,国土资源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听证。被征地农民知情确认的相关材料应作为征地报批的必备材料。要加快建立和完善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机制,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特别明确了“三抢”不予补偿,即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在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不予补偿。


二。现场调查和确认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指出,被征用土地的调查结果必须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确认。必要时,国土资源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听证。

这个阶段是测量征地红线范围内的宅基地、房屋、青苗等地上附着物的面积。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征收办往往会将土地房屋丈量确认单连同补偿金额一起交给村民签字,村民必须反复确认后才能签字。


三。征求意见和组织征地听证会

《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

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告知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有权就被征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申请听证。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当按照《国土资源听证条例》规定的程序和相关要求组织听证。"

村民往往因为不了解相关行政法律而忽视听证权,如果村民对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有异议,听证权就显得尤为重要。

四。征地材料的组织、审核和上报

在此阶段,市(县)国土资源局将根据征地调查结果和市(县)政府拟定的建设项目征地补偿标准、移民安置方案等材料,拟定“一书四图”,即农用地转用计划、补充耕地计划、土地征收计划和土地供应计划,并编制建设用地报告说明。

经县级人民政府初审同意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正式行文批准。


五、征地审批

现阶段村民要注意,至少省政府和国务院有拆迁项目的审批权,一定面积的基本农田或征地项目是国务院批准的。因此,有些拆迁当事人只是根据市政批准文件开始征地,属于违法征地。


六。正式征地公告

征地项目批准后,市县人民政府和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发布征地公告。

土地征收公告包括:

1、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目的;

2.被征收土地的权属、位置、地类和面积;

3.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方式;

4.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和地点。

一般在有权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建议村民看到公告及时拍照留存。

七。赔偿登记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被征用土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八。制定并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根据征地方案,拆迁办将进一步核实土地所有者、使用者和地上附着物。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定后,将征求被拆迁村和村民的意见。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由市、县国土资源局制定。包括:

1.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收土地的位置、类型和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和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

2.土地补偿费的标准、金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3.安置补助费的标准、金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4.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

5.安置农业人员的具体办法;

6.与征地补偿安置有关的其他具体措施。


房屋动迁补偿办法(最全!拆迁补偿的法律流程!财务人员都应该知道)

九。举行听证会

为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征地公告办法》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听证的权利。

上述主体有权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局提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十、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期届满后,当事人无异议或者根据相关要求完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连同征集到的意见一并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现阶段,村民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须在公告期满后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如果一味抵制拆迁却无所作为,政府可以在催促后向法院申请强制征收。


XI土地的征用和交付

补偿方案确定后,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及时落实补偿事项,并及时足额支付给村集体或者村民。

法律提醒你,拆迁补偿款不能分期支付。如果没有足额缴纳,村集体或村民可以拒绝交出土地,并及时提起行政诉讼。

以上法律流程仅供财务人员了解。毕竟大家的核心工作是解决财税问题,对相关法律流程的把握只是作为补充内容供参考。

本文标签: 关于动迁房屋有什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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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 凶神恶煞

    凶神恶煞

    2022-03-11 12:39:55    回复

    划、土地征收计划和土地供应计划,并编制建设用地报告说明。经县级人民政府初审同意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正式行文批准。五、征地审批现阶段村民要注意,至少省政府和国务院有拆迁项目的审批权,一定面积的基本农田或征

  • 甜宠小新娘

    甜宠小新娘

    2022-03-11 14:09:15    回复

    被拆迁村和村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由市、县国土资源局制定。包括:1.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收土地的位置、类型和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和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2.土地补偿费的标准、金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3.安置补助费的标准、金额

  • 星河泛滥记

    星河泛滥记

    2022-03-11 12:02:43    回复

    。五、征地审批现阶段村民要注意,至少省政府和国务院有拆迁项目的审批权,一定面积的基本农田或征地项目是国务院批准的。因此,有些拆迁当事人只是根据市政批准文件开始征地,属于违法征地。六。正式征地公告征地项目批准后,市县人民政府和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

  • 猛虎戏蔷薇

    猛虎戏蔷薇

    2022-03-11 19:02:53    回复

    有权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局提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十、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期届满后,当事人无异议或者根据相关要求完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连同征集到的意见一并报市、

  • 太叔才君岚

    太叔才君岚

    2022-03-11 08:31:55    回复

    真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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