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事务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67 | 评论:1
在目前的工程建设实践中,由于发包方仍处于传统强势地位,在签订工程建设合同时为了固定开发和投资成本,往往在工程建设合同中约定无论人工、材料价格如何变化,合同总价都不作调整,承包方往往不得不同意上述条款才能中标工程项目。那么承包商如何在建筑材料大幅上涨的情况下,突破合同关于材料价格不调整的约定,规避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带来的成本控制和利润实现的风险?在现行法律规则和司法实践中,有两种路径可供选择:雇主责任和情势变更原则。
一、雇主的责任
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2019)最高人民法院第3386号
1.最高法院判决要点:虽然施工合同约定了固定总价,材料差价不予调整,但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未能按期开工或者延误工期,且在此期间人工或者材料增加,导致承包人工程造价实际增加的,人民法院可以支持承包人调整工程价款的诉讼请求。
2。实务建议:承包人在面对固定总价合同或固定单价合同中材料差价不予调整的约定时,应注意收集正常施工过程中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延误的证据,并及时通过监理单位修复。如遇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可结合材料信息价格和省市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指导性调价文件,及时向业主索赔调价。发包人拒绝调整的,承包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权利。
二。情势变更原则
除了发包人的上述责任外,情势变更是承包人突破合同,获得实质性调整的另一种方式。根据原合同法司法解释和现行民法典的规定,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人面临的工程客观情况发生了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的重大变化,如地震等不可抗力,造成材料供应短缺或材料价格上涨过快的, 并对承包人继续履行合同产生了不公平的后果,法院可以综合考虑案件的实际情况,出于平衡各方利益的考虑,将
典型案例:四川省高级法院(2020)川民审第4464号
1.在上述支持调价的案例中,材料价格的涨幅是法院是否同意调价的重要考量因素,通常要求材料价格的涨幅已经超出市场价格的正常波动范围和当事人的合理预期。一般来说,材料价格涨幅越大,获得调整差价的可能性越高。
2。如遇材料价格上涨,承包商应注意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包括非自身原因造成工程延期或开工延误的证据、供应商出具的调价函、采购合同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指导意见等。承包商在提交调差申请时,应提交能够证明材料价格上涨以及价格上涨引起的调差需要的证明文件,以提高调差申请通过的可能性。
本文标签: 固定单价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温馨提示:本文是作者 吉米 发表的文章,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相关文章
网友点评
山野浓雾
2022-03-11 12:43:37 回复
据,包括非自身原因造成工程延期或开工延误的证据、供应商出具的调价函、采购合同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指导意见等。承包商在提交调差申请时,应提交能够证明材料价格上涨以及价格上涨引起的调差需要的证明文件,以提高调差申请通过的可能性。
体面人
2022-03-11 10:51:43 回复
幅上涨的情况下,突破合同关于材料价格不调整的约定,规避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带来的成本控制和利润实现的风险?在现行法律规则和司法实践中,有两种路径可供选择:雇主责任和情势变更原则。一、雇主的责任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2019)最高人民法院第338
本文已有1位网友发表了点评 - 欢迎您
红际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