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58 | 评论:2
[案例]
甲方和乙方之间有贸易往来,乙方曾多次从甲方购买大量货物。双方每月结算一次。第一年,双方合作融洽。A公司根据B公司提供的订单按时交货,B公司按时结算价款。从第二年开始,由于B公司的效益问题,无法再按时支付货款。A公司认为B公司延迟履行债务严重损害了A公司的权益,双方失去了合作的信任基础。但甲公司翻出合同时,合同的签字主体都是乙公司的分公司,合同约定的管辖法院是乙方所在地。
那么A公司会采取什么策略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分公司有资格成为被告吗?
[法律分析]
根据《公司法》第14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其他组织是指依法成立,具有一定组织机构和性质,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五)依法设立并取得营业执照的法人分支机构。也就是说,分公司只要依法登记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就可以作为民事案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实践中,为了保证被告能够有效履行判决。因此,在被告的选择上,原告应以方便诉讼、方便执行、诉讼成本低和最终实现诉讼目的为原则。通常人们会选择分公司和总公司作为共同被告,这样不仅方便原告在诉讼中选择更多空的法院,也更有利于判决的执行。
张敬礼律师事务所业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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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19号法律规定,借款人可以不必偿还以这种方式签署的贷款。
本文标签: 分公司可以作为起诉主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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