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筑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75 | 评论:3
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村民对上述权属缺乏了解,未能及时办理上述相关权属证书,遇到拆迁可能会突然发生“违建”。说& # 34;违法建筑& # 34;后果就是拆迁得不到补偿,也拿不到一点补偿。房屋是人们生存的基础。无论谁遇到这些问题,都会让人头疼。他们的房子被认定为“违章建筑”,犹如晴天霹雳。想诉说委屈,无从下手。
一、从违法建筑的认定主体违法建筑认定的主体资格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一般来说,只有城乡监管部门才有权力对违章建筑进行处罚。实践中,城管部门经常处罚他们。对此,被拆迁人应明确指出,城管部门不是《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具有主体资格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没有规划局的委托,无权对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筑进行处罚。
二,就法律的适用而言事实上,这些证照或手续不全的建筑,如果符合当时建设时的规范和要求,现在也应该属于合法范畴。事实上,拆迁方为了降低征收成本,往往会出现“以拆促拆”的情况。这时候拆迁方就可以考虑房子是不是违章建筑了。
另外,在拆迁工作中,行政行为必须遵循“最小损害”原则,简单来说就是尽量减少对老百姓利益的损害。在此基础上,结合《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拆迁只是选择之一,不是唯一选择,而是违反者的首选。
"不要再惩罚了& # 34;这是行政处罚的一项重要原则。为了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行政机关只对其实施一次行政处罚,不能重复处罚。根据这一原则,如果原拆迁人已经因违法建设被罚款,则该房屋不能再视为违法建设不予补偿。其实企业遇到这种情况可能更多,一定要多加注意。
三、从非法建筑拆除程序中法律严格规定了拆除违建的程序,从违建认定到强制拆除有一个漫长的过程,不能说拆除就拆除。如果手续或证件丢失,肯定是违法的。我们可以启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行政强制法中,行政机关要实施违法违纪行为,首先要向被拆迁人发出书面通知,要求被拆迁人限期自行拆除。在法定期限内,行政机关可以强制拆除,不通过复议或者诉讼请求救济或者拆除。但行政机关未告知被拆迁人自行拆除的,不准拆除,在被拆迁人享有强制拆除权的情况下,不准在法定期限内拆除。
总之,只有满足不复议、不起诉、不拆迁三个条件,行政机关才有权依法强制拆除。
这里需要强调的是,收到行政机关的拆迁决定,无论是限期拆迁决定还是强制拆迁决定,要想让自己的房子暂时甚至永久“保命”,一定要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请复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相关复议或诉讼程序一旦启动,行政机关在案件终结前不得强拆他人房屋,否则违法。如果您有任何问题,请在下面评论,我们将帮助解决。
本文标签: 邻居违法建筑可以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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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水冒泡
2022-03-14 12:33:44 回复
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村民对上述权属缺乏了解,未能及时办理上述相关权属证书,遇到拆迁可能会突然发生“违建”。说& # 34;违法建筑& # 34;后果就是拆迁得不到补偿,也拿不到一点补偿。房屋是人们生存的基础。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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