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200 | 评论:2
本文由张志勇律师团队(张志勇:重庆志豪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优秀律师,重庆十佳律师,执业25年,擅长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毒品犯罪辩护)编辑整理
以下是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关于交通肇事罪的判决书:
被告人王某佳。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某佳犯交通肇事罪,向我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审判现在结束了。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佳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来自重庆合川区。车辆行驶至某路段时,驶入对向车道,与被害人乙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并骑在被害人秦某某(乙之妻)身上,造成乙左股骨粉碎性骨折、左股动脉破裂、经抢救无效大量失血,秦某某受伤(二度重伤),两车部分受损的重大交通事故。
经重庆市合川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认定,被告人王某佳应对交通事故负全责,被害人B、秦某某无责任。
另查明,被告人王某佳在交通事故发生后立即报警并施救,并在现场等候。他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另查明,事故发生后,被害人乙、被害人秦某某的亲属分别向本院提起民事诉讼,本院已分别作出判决。本院判决X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赔偿被害人B的亲属秦某某、明某等经济损失799XXX元;保险公司赔偿秦某经济损失320XXX元,被告人王某佳赔偿秦某经济损失228XXX.28元。被告人王某佳已支付秦某某共计156XX.47元,并与秦某某就支付赔偿金达成协议,取得被害人秦某某及被害人乙的亲属谅解
事实上,被告人王某佳在庭审中无异议,并有庭审举证、质证后确认的户籍信息、机动车及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警方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单、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受理登记表、当事人抽取血样登记表、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证明、返还清单、受理证据材料清单、保险单、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车辆一致性证明。居民死亡医学证明、诊断证明、户籍材料、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民事判决书、医疗费用收据、收据、谅解书、保证书、证人的当庭证言、被害人秦某某的陈述、被告人王某佳的供述和辩解、法医尸检证明、车辆安全技术检验报告、乙醇检验报告、重庆市合川区公安局物证鉴定所的鉴定书(秦某某的损伤程度鉴定书)、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笔录、现场地图及事故现场照片、现场录像、案件受理登记表、立案决定书、逮捕过程及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某佳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一人死亡一人重伤的重大交通事故,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佳犯罪的事实及定罪,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王某佳在交通事故发生后立即报警,并在现场等候。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被告人王某佳积极赔偿被害人秦某某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秦某某及其被害人乙的亲属谅解,也可酌情从轻处罚。综合被告人王某佳的上述量刑情节,依法对其从轻处罚。考虑到被告人王某佳确有悔改表现,缓刑对其所居住的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依法可以缓刑。
据此,根据被告人王某佳所犯罪行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作出判决。
重庆志豪律师事务所是中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专注刑事案件20年,一直致力于申请取保候审和轻微犯罪辩护。更多信息请登陆重庆志浩律师事务所官网。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交通肇事罪是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理论,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要件,即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所以,我们还是用犯罪四要件来解释交通肇事罪的特征。即交通肇事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唯一标准是该罪的犯罪构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造成一人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并承担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并负同等责任的事故;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无力赔偿的。
交通事故造成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饮酒、吸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驾驶无驾驶资格的机动车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装置失灵的机动车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号牌或者报废的机动车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行驶的;
本文标签: 交通事故担保人需要赔偿吗
温馨提示:本文是作者 老特的健康宝典 发表的文章,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相关文章
红际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