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77 | 评论:3
文/陈伟敬
陈智强不否认自己是职业打假人,尽管他只有18岁。
自2021年2月以来,陈智强在过去一年中提起了近千起诉讼。他的方向也很明确,就是线上线下的各种食品安全问题,比如假货、虚假宣传、没有质检报告等。,即使是进口食品也没有中文标签。
他向《中国新闻周刊》承认,“打假”是为了赚钱。他确实赚了不少钱,不到一年就赚了十几万。但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让他有些意外。
去年年底,广东省湛江市徐闻县法院认定他是在利用“部分商家因诉讼成本高,担心被进一步抹黑”,于是法院将他的“犯罪线索”移交公安,以敲诈勒索罪立案。
“伪造者”
陈智强,出生于2003年1月28日,在他的微博账户中假装是一个“法人”。
“打假”的想法是在他高一的时候产生的。他不禁向往新闻和社交媒体上的“打假维权”方式——“不限钱”和维护市场秩序的正当理由。
在这种想法的驱使下,陈智强没有像他的同学一样选择上大学。他买了一些法律和“打假”教学方面的书,开始自学。2021年2月,刚刚成年的陈智强开始了他的“打假”生涯。
在徐闻县的一家超市,陈智强购买了一种过期食品。在法院的调解下,他获得了500元的赔偿。
当你赢得第一场战斗时,你变得越来越勇敢。像上述标签不规范、过期的纠纷,陈智强在县城打了180个。很快,他不满线下“打假”,转行做线上电商。
陈智强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他每天的工作就是从电商平台购买商品,然后根据商品的不同问题起诉商家。“从产品图片和评测可以看出,准确率可以达到80%到90%”。比如对于产品过期、标签不规范、伪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等。,根据是否存在欺诈行为,陈智强可以获得从一赔到三赔到一赔到十赔的赔偿。如果货到没有问题,会退货退款。
电商平台上的大量“灰色地带”让陈智强有利可图。进口食品是他关注的一大板块。“中文有一种标签,但没有相关进口手续,涉嫌走私的标签是欺诈性的;从标签上看,它的一些生产商是不存在的。”像这些案件,陈智强起诉了三四百起。
澄清商品可能存在的问题后,陈智强的做法是直接向法院起诉,以规避风险。在此前起诉的800多起案件中,有200多起最终由法院组织私下调解,陈智强在11个月内获利10多万元。最高的一笔被判了七八千元。但大多数时候,法院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
造假意味着惹上麻烦。但是在陈智强,没有太多的冲突。他也接到过恐吓电话,但他警告对方,“你在犯法。如果你继续骚扰我,你可以报警”。有一次,一个线下中介商家也说想做法律顾问。
陈智强将在网上分享他的案例,从而获得一些名气。有一次,一个北京的“打假人”飞到徐闻县跟他交流,夸他胆子大。他甚至做起了“学徒”的生意,成立了打假维权交流群,会费388元。
“犯罪嫌疑人”
陈智强的“打假”诉讼基本上由当地的徐闻县人民法院受理。然而,在法院看来,陈智强的行为似乎不具备合法性。在2021年12月法院做出的民事裁决中,陈智强得知自己已经成为“犯罪嫌疑人”。
在上述民事纠纷中,陈智强认为其在某电商平台购买的一个价格为30元的蛋卷未能提供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
这在陈智强看来是一桩相当常规的商品合同纠纷案,但法院给出的裁决却让他“冷汗直流”。徐闻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陈智强自2021年2月起,在多个网络购物平台上,以小额(几元至几十元不等)购买各种初级农产品、深加工食品等产品。
后来,该产品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签要求、无入境商品检验检疫证明、无产品质量检验证明、产品过期等“格式”理由,将网购平台中的商家恶意起诉至法院,并滥用法律惩罚性赔偿规则向商家要求赔偿,滥用诉权起诉牟利。
据法院介绍,其在陈智强已审结的诉讼案件中的实体判决均为驳回其诉讼请求,且判决已经生效并发生法律效力,但陈智强并未停止。继续有计划、连续、反复地向法院起诉大量类似案件,利用一些商家考虑诉讼成本高、担心被进一步抹黑而安定心态以获得和解赔偿、谋取经济利益,将法院作为自己诉求的平台。
法院还表示,陈智强的行为严重影响了中国良性商业环境的创造,并导致有限的公共资源在维护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之间失去平衡。截至2021年12月23日,陈智强已向法院提起800多起此类案件。法院认为其行为已涉嫌敲诈勒索罪,犯罪线索已移送公安机关。徐闻县公安局于2021年12月16日作出立案决定。
事实上,之前法院驳回陈智强诉讼的原因是,他的行为不是生活和消费的需要,而是“买家求赔偿”的营利目的。虽然目前没有采取任何措施,但被立案侦查的客观事实已经成为陈智强胸口的一块“石头”。其他“造假者”给了陈智强信心。“你的方法是合法的,全国没有因为起诉商家而被认定为敲诈勒索的案件”。
“我首先是消费者。起诉是我的权利。应诉是商家的义务。也是法院要求商家应诉。又不是我陈智强要求法院开庭的。”他说。
陈智强说,尽管早期有所收获,但他现在负债累累。“光诉讼费就花了5万,平时的开销也比较大,因为已经立案的事情,人都要到处找人。”
陈智强说,在法院作出上述裁决后,他还继续起诉了几十起案件,但都未经审理就被驳回。
律师:驳回诉讼请求就好
徐闻县一名与陈智强发生纠纷的超市老板告诉《中国新闻周刊》,陈智强曾在其超市购买了三件散装茶叶,总金额900元,并以茶叶为假冒伪劣产品、“三无产品”、未能提供产品检验合格证为由提起诉讼。
上述老板表示,法院曾组织过私下调解,但他拒绝了。“我们在监控里看到,他去过店里几次,就是在店里走来走去,抓到一点小麻烦。”庭审时,陈智强戴着口罩,看不出年龄,“像个职业打假人”。
陈智强提出十倍赔偿的要求,但他败诉了。法院还称,陈智强称其饮用涉案商品后胃部不适,但不能提供相关鉴定证明两者之间存在相关利益关系。
知名“打假人”王海也很关注“同行”的情况。王海在他以“打假违法,故意瞎打也是打假”为主题的直播中表示,“打假不能机械地看法律,要回到源头,看商家是否故意欺骗消费者,损害消费者利益”。
在北京睦公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看来,法院应该权衡的行为对社会有益还是有害。“这几年其实是支持打假的。既然制定了相关规定,就应该让人民群众去维权,但也应该有一个积极的导向,就是商家不敢造假,不敢卖,不敢卖假货。”
刘说,从他的目的正当性来看,的行为确实有些站不住脚。“向公安机关举报,以中间涉及食品安全的一些犯罪追究商家的刑事责任,是真正对广大消费者负责的一种方式。”但是,目的并不影响陈智强的消费者身份,而且在司法实践中,很难判断他购买的具体商品是为了“打假”还是为了消费。“正常操作是拒绝这种情况”。
北京史静律师事务所律师郭会民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因食品药品质量发生纠纷,买受人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买受人明知其有质量问题仍购买食品药品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的行为具有一定的合法性。事实上,它可能确实造成了司法资源的滥用。即使法院认定当事人属于以营利为目的的‘职业打假人’,其购买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消费者的购买行为,起诉要求惩罚性赔偿不符合法律规定,也可以驳回起诉。”郭会民说。
“一般情况下,所有敲诈勒索案件都是受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刘说,如果消费者在购买有问题的产品时主动与商家直接沟通并漫天要价,他们可能会触及法律的灰色地带。
郭会民说,“打假”不能以恶宣之,比如行为人以伤害制造者的生命、身体、财产为威胁,要求明显超过应当赔偿的数额;或者通过调包买到假货,然后假冒要求厂家赔偿。“由于手段不正当,目的超出赔偿范围,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应以敲诈勒索罪论处。”
本文标签: 打假人合理赔偿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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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莫愁前路无知己
2022-03-14 01:33:43 回复
较大,因为已经立案的事情,人都要到处找人。”陈智强说,在法院作出上述裁决后,他还继续起诉了几十起案件,但都未经审理就被驳回。律师:驳回诉讼请求就好徐闻县一名与陈智强发生纠纷的超市老板告诉《中国新闻周刊》,陈智强曾在其超市购买了三件散装茶叶,总金额
寡妇缘
2022-03-14 10:37:31 回复
为确实有些站不住脚。“向公安机关举报,以中间涉及食品安全的一些犯罪追究商家的刑事责任,是真正对广大消费者负责的一种方式。”但是,目的并不影响陈智强的消费者身份,而且在司法实践中,很难判断他购买的具体商品是为了“打假”还是为了消费。“正常操
未来天王
2022-03-14 10:39:15 回复
说,“打假”不能以恶宣之,比如行为人以伤害制造者的生命、身体、财产为威胁,要求明显超过应当赔偿的数额;或者通过调包买到假货,然后假冒要求厂家赔偿。“由于手段不正当,目的超出赔偿范围,符合
归去来兮
2022-03-14 03:27:12 回复
没有太多的冲突。他也接到过恐吓电话,但他警告对方,“你在犯法。如果你继续骚扰我,你可以报警”。有一次,一个线下中介商家也说想做法律顾问。陈智强将在网上分享他的案例,从而获得一些名气。有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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