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258 | 评论:1
随着出行方式的不断拓展,“搭便车”变得越来越流行。然而,市民曾先生在乘坐“顺风车”时却遇到了这样的烦恼。他不仅没有在平台下单,还在乘车过程中遭遇车祸受伤。为此,他将这一情况投诉到深圳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以下简称“执法支队”),执法人员不断想办法除茧,最终处罚了涉事司机。
乘客因搭车未在平台下单而发生车祸受伤
2022年1月,曾先生向执法支队投诉,称其于2021年12月27日上午从东莞市清溪镇开往深圳市福田区的粤BAD9***车中被司机张撞伤。事故发生后,曾先生到医院治疗,司机张给他转了1300元作为医药费。但双方在赔付问题上产生纠纷,曾先生向深圳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投诉张涉嫌非法营运。
接到投诉后,执法支队福田大队执法人员立即与曾先生取得了联系。调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向曾先生询问了顺风车、站台秩序、车费支付等情况。
曾先生说,他家住东莞清溪,在深圳福田上班,每天经常坐车往返双城。去年12月初,他利用“哈某顺风车”这个平台上了司机张的车,然后约了几次,一两次就熟络了。2021年12月27日,事故当天,曾先生并未在平台下单,而是通过微信语音与司机张约定了上公交车的时间和地点。通常,公共汽车票价是60元。那一天,他带着孩子一起出去了。张说他再加一点,于是他同意他们平分70元。
通过上车记录和站台信息掌握上车证据
由于本案属于事后投诉,仅根据曾先生的陈述,执法人员无法判定驾驶员张涉嫌非法营运。执法人员另辟蹊径,认为曾先生曾多次搭乘李的“顺风车”。通过李在站台上的乘车记录,能找到他非法营运的证据吗?
为此,执法人员要求曾先生查看微信的支付记录,发现他于2021年12月17日晚21: 30通过微信扫码向张支付了微信号60元,随后查看曾先生在“哈-a-ride”平台的乘车记录,于12月17日晚20: 05发现一笔状态为“未完成”的订单。点击本订单输入一条消息,内容为“否”
曾先生回忆,12月17日晚上8点左右,他下班回东关时,约好了司机张的车。当时,张让他取消订单,说要按照平台的价格付款。他同意了,并在到达目的地后通过微信支付了张60元车费。
为了查清司机和乘客以及车辆的情况,执法人员向“哈某顺丰”平台公司邮寄了《协助调查通知书》,要求该公司提供涉案订单的注册司机、注册车辆等信息。
“哈某顺风车”平台回复显示,司机张于2021年9月在该平台注册顺风车,2021年12月17日订单中使用的车辆为粤BV1***车辆,乘客为曾先生,司机为张,涉案车辆车主为深圳市齐某贸易有限公司,与曾先生提供的证据一致。
平台称,由于张的账户存在大量“未屏蔽”订单,系统已认定存在线下交易的可能,并多次对其进行教育,但张拒不改教育。平台收到执法部门的调查函后,立即进行核查,第一时间封禁了张的账号。平台负责人陈先生表示,对于网上交易的合法“搭便车”者,他们有一定的保障。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平台会尽快协助办理保险理赔等手续。
涉事司机是试驾司机,与公司试驾车一起“免费搭车”
这时,执法人员又制造了新的混乱。司机张与深圳市齐某贸易有限公司是什么关系,为什么要用这家公司的车兜风?
为进一步侦办此案,2022年1月底,深圳市启某贸易有限公司销售总监李来到福田大队配合补充侦查。李说,他们公司主要从事汽车销售、汽车租赁和汽车维修。粤BV1*** *车是公司名下的试驾车。12月27日事故当天,粤BAD9*** *车不属于他们公司,是客户提供的试驾,但一直由公司管理。
李某称,肇事司机张是其公司的车辆试驾员。2013年入职,一直从事试驾工作。公司有专人保管和登记车辆,严禁私用。平时,张对公司的演出行业还是比较满意的。没想到他竟然开着公司的试驾车兜风。公司将认真核查核实,并按规定对张进行处理。如果发现重大财产损失,公司将报警并采取措施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处理结果:涉事司机被公司开除,平台账号被封,还将面临行政处罚
掌握上述证据后,2022年2月8日,执法人员要求驾驶员张前来福田大队进行补充调查。张对2021年12月27日为曾先生父子开车的行为供认不讳,但对2021年12月17日晚为曾先生开车、取消平台订单、使用微信收取车费的行为予以否认。
执法人员查看了张的微信账号信息,与曾先生提供的张的微信账号完全一致。面对充分的证据,不得不承认张的这种运输行为。调查取证后,张非常后悔。他说:“现在我在顺风车平台上的账号被封禁了,我之前的公司也把我开除了,我可能会因为非法运营受到处罚。”
经查,驾驶员张未取得深圳市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涉案车辆未办理车辆营运证。执法人员认为,驾驶员张涉嫌使用无车辆营运证的车辆从事营运服务,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对其下达违法行为通知书。
执法支队温馨提示:不要顺风车取消订单!否则,“免费搭车”就会变成“黑车”
通过此案,执法支队提醒市民朋友:为了保障乘客和司机双方的合法权益,不要在平台上取消订单,否则“顺风车”将变成“黑车”!
本案中,司机张多次取消曾先生的搭车指令,将本次运输置于站台监控之外,导致曾先生在车祸受伤后索赔十分困难,乘客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那么如何驾驶“顺风车”是合法合规的呢?据执法支队介绍,私人小客车合乘,又称拼车、搭便车,不以营利为目的。拼车出行提供者提前发布出行信息,出行路线相同的拼车者选择乘坐拼车出行提供者的小巴,分担部分出行费用或免费互助。因此,搭便车(私家车拼车)不属于道路运输经营,不需要办理营运证,但也需要符合“拼车出行提供者在拼车平台提前发布出行计划和路线,同一车辆每日不得超过3次”等相关条件。当人们搭便车时,他们永远不应该取消订单并与司机进行线下交易。如果打着“免费搭车”的旗号变相从事非法营运,执法支队也会严查。市民朋友如发现以免费乘车为名的违法行为,请拨打12328进行投诉。
来源:特别阅读客户端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董艺通讯员鲍玉峰
本文标签: 顺风车车主取消订单乘客可以要求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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