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226 | 评论:3
中国网12月29日讯(记者张艳玲)近日,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获悉,为推进年底不立案整治工作,全面落实“有案必查、有诉必诉”的庄严承诺,最高人民法院以人民法院立案偏差预警系统和12368热线为重要抓手 并在年底开展了全国法院整治不立案专项行动,取得了明显的整治成效。
数据显示,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11月和12月全国法院收案数量大幅增长。以11月29日至12月17日期间为例,受案数较去年同期增长718673件,同比增长93.80%。绝大多数法院能够坚决落实立案登记制的要求,彻底杜绝年底限制立案、拖延立案的现象,人民法院服务和保障当事人诉权的能力得到提高。
为巩固年底不立案整改效果,切实依法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最高人民法院针对个别法院仍存在的变相“立案难”问题,提出了年底不立案的“四个严禁”。一是严禁拖延立案。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一律受理投诉,当场登记立案,不得发号另约立案;不能当场判决的,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立案,严禁变相“不立案”。二是严禁限制案件数量。对符合起诉条件的,一律依法开门受理,不得无限制立案。第三,严禁以调代站。严格执行自愿、合法的调解原则。调解不成,当事人不同意继续调解的,依法登记立案,严禁久拖不调解。第四,严禁增加门槛。严格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释,依法做好登记、备案、更正和告知工作。严禁在法律规定之外对起诉材料进行实质审查。
一旦法院出现不予立案、拖延立案、限制立案等违规行为,包括新闻媒体在内的社会各界均可拨打12368热线举报投诉,最高人民法院将逐案核销、督办,确保“有诉必答”。在年底不予立案问题上,最高人民法院再次强调,坚持“零容忍”态度,绝不姑息任何一起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上报一起的案件,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在落实立案登记制要求上绝不允许有任何折扣、选择和变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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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民事案件起诉后还能刑事报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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