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52 | 评论:3
一、刑事救济——协助司法机关调查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
01向公安机关报案,主动提供相关证据和线索,配合案件调查,协助司法机关追缴、追回损失。
被害人应尽可能向公安机关提供两方面的信息:一是行为人涉嫌犯罪的事实和证据;二是行为人赃款赃物去向的线索。
对于被害人收集的指控犯罪的证据,公安将在初审后决定是否立案。如果一些诈骗行为在表象上类似于民间经济纠纷,而受害人此时又缺乏针对性的证据来指控犯罪,那么指控效果往往并不理想。因此,诉讼代理人应当依法引导被害人发现和收集证据,并结合现有证据撰写详细的起诉状,提高立案率。
在立案之前,证据的收集难度大,周期长。所以可以先提交构成犯罪的初步证据,等刑事立案后再陆续向办案机关补充证据或线索。
02跟踪案件进展,委托诉讼代理人调取、查阅犯罪卷宗。
刑事案件立案后,侦查机关会对案件进行侦查,包括但不限于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和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传讯,收集案件证据,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财物等。,并在侦查阶段结束时形成犯罪档案。
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被害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向检察机关申请阅卷,卷宗为前述侦查阶段形成的刑事案件。通过打分,掌握犯罪事实、同案被告人、其他被害人、诈骗金额、财产流向等案件信息。根据证据信息,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向司法机关提交相关法律意见,追偿损失,进行补充调查。
03从刑事卷宗入手,审查涉案财物流向相关证据,为后期与办案机关沟通补充侦查提供线索和证据依据。
侦查机关往往更关注行为人收款的银行流水明细,更关注行为人诈骗的言词证据。当足以证明犯罪事实,达到刑事追诉标准时,侦查终结,行为人可能通过线上第三方支付平台、线下现金、购买贵重物品等其他方式转移赃款的情况往往会被忽略。鉴于这种情况,律师在阅卷时应重点关注四个方面:
一是行为人通过网上银行转账方式办理的资金。代理律师可以查明被转移财产数额较大的情况,标注重复的账户名称,综合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的供述等证据,形成直观图表(见图1),提出可能存在隐匿财产的情况,便于机关进一步调查。
(图1)
二是通过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的可疑款项在银行流水中的反映。涉案钱款通过微信或支付宝从银行卡转出时,交易流水中只会留下微信转账、微信零钱充值、财付通支付、支付宝转账等一般备注,被转出钱款收款人姓名、账户缺失(详见图2),收款人身份不明。律师阅卷时发现公安机关没有发现这部分证据,应建议补充侦查。
(图2)
第三,行为人线下取出现金后转移的资金。银行对账单明细反映作案人获取了被骗款项后,立即在银行柜台取出。案中证据对此没有合理解释,涉嫌隐匿、转移。代理律师经审查发现这一情况后,应及时建议办案机关构建其行踪和人员网络,捕捉涉案资金转移链条,形成有效闭环,及时冻结、扣押、追缴赃款赃物。
第四,行为人购买贵重物品的资金。如果银行对账单反映作案人用于购买贵重物品,如车辆、奢侈品牌包包等。,代理律师在收到诈骗钱款后,可以根据对账单中收款人的账户名称和付款金额(见图3)推断出行为人所购买物品的性质、特征、价值等情况,并及时建议公安查封、扣押涉案财物,以增加可以退还的财物数额。
(图3)
由于侦查时间有限,公安第一次向检察院移送的证据一直不细致、不充分,赃款赃物侦查任务艰巨。检察机关虽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但审查起诉的期限一般只有一个月到一个半月,很难查清所有涉案财产的流向。为避免检察机关为加快诉讼进程而可能停止深入开展追逃追赃工作,基于本案已达到起诉标准,向法院提起公诉,促使其查清全案涉案财物流向,作出退回补充侦查的决定, 代理律师必须充分说明退回补充侦查的必要性,并向承办检察官提交《关于采取相关措施保护被害人权益的申请》、《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建议书》(图4仅供参考)等文件,以加强和检察工作。
(图4)
04结合阅卷情况,针对事项、原因、调查方向等。认为需要继续补充侦查的,为检察机关提供补充侦查提纲的书面材料,提高补充侦查的成功率。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批准逮捕后需要公安机关继续侦查的案件,或者不批准逮捕后需要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或者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 人民检察院应当单独编制继续侦查或者补充侦查提纲,明确需要补充的事项、理由、侦查方向、需要收集的证据及其证据作用,送交公安机关。
检察机关退回补充侦查时,应当编制继续侦查或者补充侦查提纲,由代理律师以提纲形式形成《关于* *诈骗案财产线索及补充侦查建议的法律意见书》(图5仅供参考),为检察机关梳理追赔事项及原因,促进检察机关作出补充侦查决定。
在这份法律意见书里,第一部分是补充调查的工作大纲,第二部分是对每项工作的调查内容、原因、目的和建议的详细说明。
(图5)
05结合阅卷情况,鉴于共同被告人的遗漏,建议司法机关增加犯罪嫌疑人,以增加负责返还赃款赃物及可供执行财产的人数。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有漏罪、同案嫌疑人遗漏等情形的。,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编写补充侦查提纲,连同案卷材料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也可以自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请求公安机关协助。
在增设嫌疑人方面,可以从共同被告人共同实施诈骗或者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可能性入手,结合案中证据分析该行为是否符合两罪的构成要件。
律师在向司法机关提供此类书面法律意见时,应当论证同案被告人犯罪的原因、在案件中的作用和地位,提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和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的建议。
06如有同案被告人或第三人从本案中获得利益,可以建议公安机关追缴涉案财物,要求前述人员返还赃物并予以赔偿。
律师阅卷时,发现本案同案被告人或者第三人非法从诈骗活动中获取利益,而公安机关没有查封、扣押、冻结其财物的,应当及时与公安机关沟通,建议依法予以追缴。
07司法机关以侦查当事人名义遗漏财产的,可以向司法机关提供线索并建议采取强制措施,并跟踪执行。
相对于被害人前期自行了解行为人财产流向的线索,公安机关获取的行为人及同案被告人关于资金去向的供述、银行流水明细等证据中发现的财产线索,在审查起诉阶段代理律师阅卷后更加详细准确。就像该案曾经供述行为人名下有一辆车,但卷宗中没有反映关于该车的扣押文书,他可以及时与司法机关沟通,要求扣押。
08对于现行为人因民事纠纷已被法院保全的财产,建议司法机关与法院沟通,暂缓民事执行,直至刑事判决生效。
其他民事纠纷涉及的诈骗分子较多,代理律师可以通过中国司法裁判文书公示网查询与诈骗分子相关的民事判决书内容、拟执行财产数额、执行状况等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财产相关刑事判决的若干规定》(法释〔2014〕13号)第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在执行中既承担刑事责任,又承担民事责任,其财产不足支付的,按照下列顺序执行: (一)人身损害赔偿中的医疗费用;(二)赔偿受害人的损失;(三)其他民事债务;(四)罚款;(五)没收财产。因此,当被执行人既要承担刑事责任又要承担民事责任时,涉案财产的执行顺序是先“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再“偿还其他民事债务”。
目前,该诈骗案仍处于审查起诉阶段,案件事实有待查明。法院没有审理罪犯的罪行,没有明确他应该承担的刑事责任。涉案财产,也就是他名下的财产,应当暂缓执行,直至刑事判决生效,按照法定顺序依次执行。可以建议检察机关初步区分犯罪嫌疑人应当返还的违法所得和用于偿还民事债务的个人财产,使涉案财产在诉讼程序性质明确后得到妥善执行,防止涉案财产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不当处置,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利益可能得不到返还。
如果距离本案刑事判决生效、明确行为人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还有很长一段时间,涉案财产的民事执行已经陆续进行,导致可以退还被害人的财产不断减少的特殊情况。因此,应加强沟通,督促检察院尽快与相关法院沟通涉案财产的暂缓执行事宜。
09积极推进扣押物品的鉴定、拍卖工作,尽快实现财产变现,避免额外损失。
受害者可以监督和促进返还追回的财产。比如对查封、扣押、冻结的易贬值、保管维护成本高的涉案财物,可以督促责任单位在诉讼终结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变卖、拍卖,避免损失扩大。
司法机关评估价值与市场价值相差较大的,可以主动与执行法院沟通申请重新鉴定,寻求合适的途径进行拍卖,维护自身权益。
10参与还款和分配
进入庭审阶段后,被害人和诉讼代理人应当主动联系办案法院,提出参加庭审的权利,以便及时了解庭审情况。庭审结束后,请求法院提供已在判决书中查封、冻结的赃款赃物清单,具体处置措施及负责处置的单位(一般为公安机关),并积极参与清退、分配。
二。自助——拓展获得赔偿的途径
01知道行为人现有民事执行案件的现状,刑事被害人可以通过提出执行异议,中止其他债权人对犯罪财产的执行申请。
如果被害人通过查询中国司法裁判文书公示网等方式得知行为人涉案财产处于民事执行环节,,除了检察机关与执行法院沟通之外,被害人还可以通过提出执行异议的方式,向法院申请中止其他债权人对犯罪财产的执行,通过民事手段请求执行法院中止执行。
02尽快与行为人沟通,如果其协商意愿较高,可获得部分补偿。
发现被害人被骗后,应开始收集证据,对行为人的财产去向有一定的了解,并在律师制定的沟通方案下与行为人巧妙协商,了解其协商意愿和财产状况,增加获得有效赔偿的可能性。
03了解行为人的家庭情况,可以和行为人的家人协商归还赃物。
如果施暴者和受害者在一定范围的社会网络中,如村庄、同学、同事等。,更容易了解施暴者家庭成员的背景、薪资情况、家庭开支等。,被害人可以在刑事案件立案前后积极与家属协商,分析行为人参与处罚的严重性以及返还赃物和赔偿对行为人量刑的重要性,以不起诉或提供谅解书的方式促进协商,使行为人获得较轻的案件。
本文标签: 除了被诈骗的金额可以要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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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中遇鹿
2022-03-14 01:16:07 回复
释〔2014〕13号)第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在执行中既承担刑事责任,又承担民事责任,其财产不足支付的,按照下列顺序执行: (一)人身损害赔偿中的医疗费用;(二)赔偿受害人的损失;(三)其他民事债务;(四)罚款;(
小猪崽子
2022-03-14 05:25:24 回复
讼代理人可以向司法机关提交相关法律意见,追偿损失,进行补充调查。03从刑事卷宗入手,审查涉案财物流向相关证据,为后期与办案机关沟通补充侦查提供线索和证据依据。侦查机关往往更关注行为人收款的银行流水明细,更关注行为人诈骗的言词证据。当足以证明犯罪事实,达到刑事追诉标准
星辰照亮烟火
2022-03-14 01:48:36 回复
、账户缺失(详见图2),收款人身份不明。律师阅卷时发现公安机关没有发现这部分证据,应建议补充侦查。 (图2)第三,行为人线下取出现金后转移的资金。银行对账单明细反映作案人获取了被骗款项后,立即在银行柜台取出。案中证据对此没有合理解释,涉嫌隐
黑衣杀手
2022-03-14 03:08:51 回复
节,,除了检察机关与执行法院沟通之外,被害人还可以通过提出执行异议的方式,向法院申请中止其他债权人对犯罪财产的执行,通过民事手段请求执行法院中止执行。02尽快与行为人沟通,如果其协商意愿较高,可获得部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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