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46 | 评论:2
裁判要旨
法律和司法解释没有规定保险诈骗罪的数额标准的,可以参照保险诈骗罪的数额标准认定。
【案例】
2015年9月29日23时许,原审被告人唐少强酒后驾车行驶至安徽省颍上县斜桥镇中心医院门口时,发生单方撞树交通事故。后来,原审被告人吴欣辉赶到了事故现场。在唐少强的要求下,吴欣辉拨打了“110”报警电话和保险公司的电话,谎称是自己开车。2016年1月21日,唐少强向PICC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富支公司提出保险理赔28万元,因公司发现这起事故存在部分疑点、疑点较多,遂将案件移送PICC财产保险公司颍上支公司处理。PICC P&C保险颍上支公司报案后,颍上县公安局对此进行了调查。他们如实供述了吴欣辉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并向PICC P&C保险公司索赔,直至案件得不到赔偿。
[裁判]
2017年3月1日,安徽省颍上县人民法院作出(2016)皖1226刑初563号刑事判决,认为被告人唐少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真相,意图骗取保险金28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保险诈骗罪。判断:1。被告人唐少强犯保险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2.被告人吴欣辉犯保险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2017年5月12日,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7)皖刑终字第211号刑事裁定,认为上诉人唐少强、吴欣辉捏造事实,隐瞒真相,意图骗取保险金28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保险诈骗,应依法惩处。他们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后,阜阳中院于2020年5月25日作出(2020)皖刑十二字第2号刑事裁定,认为原审判决认定唐少强、吴欣辉骗取保险金28万元,数额特别巨大,不违反法律规定,裁定维持皖刑十二字(2017)第211号刑事裁定。
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抗诉,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23日作出(2020)皖刑终字第3号刑事判决,认为原审、二审及再审判决、裁定认定唐少强、系从犯,犯罪数额特别巨大且不当,应予纠正。判决:撤销阜阳中院(2020)第12刑刑二号刑事判决书、(2017)第211刑二号刑事判决书、颍上县人民法院(2016)第1226刑563号刑事判决书,改判唐少强犯保险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吴欣辉犯保险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评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法发〔1996〕32号)已废止,以下简称《1996解释》),规定了诈骗的数额标准和金融诈骗的数额标准。第八条规定的解释保险诈骗罪的数额标准为“数额较大”起点为1万元,“数额巨大”起点为5万元,“数额特别巨大”起点为20万元。阜阳中院再审查明,唐少强、保险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实际参照的仍是1996年《解释》中的数额标准,即个人保险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但1996年的解释已于2013年废止,因此在解释中不宜继续使用量化标准。目前没有司法解释规定保险诈骗罪的数额标准,但根据刑法精神和相关司法解释所体现的量刑原则,保险诈骗罪数额的认定标准不应低于相关诈骗罪的认定标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金融诈骗犯罪(如集资诈骗、信用卡诈骗)的最新司法解释相应提高了量刑数量标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1〕7号)(以下简称《2011解释》)规定,诈骗公私财物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或者“数额巨大”在法律和司法解释没有明确保险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标准的情况下,参照2011年的解释,保险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不应低于50万元,保险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应以50万元确定。为体现罪刑相适应,根据当前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结合司法实践和本案事实,唐少强、骗取的保险金28万元不应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而应认定为数额巨大。
案例编号(2020)万刑3号
案例撰写人: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宋丽
本文标签: 除了被诈骗的金额可以要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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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过路友人
2022-03-14 04:38:37 回复
民法院于2020年11月23日作出(2020)皖刑终字第3号刑事判决,认为原审、二审及再审判决、裁定认定唐少强、系从犯,犯罪数额特别巨大且不当,应予纠正。判决:撤销阜阳中院(2020)第12刑刑二号刑事判决书、(2017)第211刑二号刑事判决书、颍上
春风不度玉门关
2022-03-14 05:46:36 回复
裁定认定唐少强、系从犯,犯罪数额特别巨大且不当,应予纠正。判决:撤销阜阳中院(2020)第12刑刑二号刑事判决书、(2017)第211刑二号刑事判决书、颍上县人民法院(2016)第1226刑563号刑事判决书,改判唐少强犯保险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
小英雄
2022-03-14 11:16:24 回复
上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或者“数额巨大”在法律和司法解释没有明确保险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标准的情况下,参照2011年的解释,保险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不应低于5
拂袖清风
2022-03-14 09:32:12 回复
,实际参照的仍是1996年《解释》中的数额标准,即个人保险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但1996年的解释已于2013年废止,因此在解释中不宜继续使用量化标准。目前没有司法解释规定保险诈骗罪的数额标准,但根据刑法精神和相关司法解释所体现的量刑原则,保险诈骗罪数额的认定标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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