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94 | 评论:3
妻子发现丈夫有出轨迹象,质问之下,丈夫供认不讳。而这一切都被“有意”的妻子偷偷记录了下来。当他们最终对簿公堂的时候,证明丈夫出轨的唯一证据并没有被法庭采纳。原因是经过司法鉴定,这份录音证据已经被编辑过,其法律效力大打折扣。
随着手机的普及,手机录音已经成为各类案件中常见的证据类型。但证据能否有效,能否被法院采信,却是一个谜。日前,法医科学研究所的鉴定人向道出了录音证据中的“玄机”。
案例回放
丈夫出轨,妻子录音留证据
陈女士和张先生原本是一对恩爱夫妻。然而,随着丈夫事业的蒸蒸日上,家庭经济条件的不断改善,陈女士的内心越来越不安。原来,陈女士发现丈夫回家越来越晚,出差也越来越多。陈女士还发现,丈夫经常频繁联系一名女子。
在不断的怀疑和争论中,张先生承认了他和该女子的亲密关系。但他也对妻子说:“我心里没有她。我只是觉得住在这样的家里太累了,因为工作压力太大了。”所以,张先生不想和妻子分手。
他告诉陈女士,他愿意断绝和外面女人的联系,回到家人身边。如果对家庭不忠,他会自愿把财产留给陈女士,作为抚养孩子的保障。已经不信任丈夫的陈女士偷偷用手机录下了丈夫的所有“告白”。
网络图片,与图文无关
因为丈夫张先生的承诺,一场离婚风波暂时平息了。但是夫妻矛盾还是把婚姻推到了最后。
“我真的放不下老公的背叛,我已经开始担心他了。”陈女士说,因为猜忌,两人关系几年不见好转,争吵不断升级。
他们俩的婚姻都有创伤。忍无可忍的张先生一纸诉状将陈女士告上法院,要求与陈女士离婚,财产各一半。
提交证据,但作弊的录音“不算”
张先生的请愿让陈女士勃然大怒。“他是错误的一方。为什么他得到一半财产?”于是,她向法院提交了一张光盘,里面有几年前丈夫的录音,以证明丈夫出轨的事实,请求法院判令她少分财产。
但张先生并不认可陈女士手中的录音证据。他认为妻子对录音内容断章取义,因此要求对录音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司法鉴定。
法院委托法医科学研究所对这份录音证据进行了法医鉴定。虽然陈女士坚称自己没有剪辑过录音,但鉴定人发现陈女士将原本储存在手机中的录音刻录成了光盘,录音格式发生了变化,要求她提交原始录音。陈女士解释说,为了妥善保管,她在街边找了一家手机店,将录音复制到光盘上存储,但原来手机里的录音早就被她删除了。
让陈女士没想到的是,手机店员确实复制了手机里的录音,但却制作成了CD格式的录音保存在光盘里,这是由原来的手机录音格式改变而来的。陈女士的巧妙操作,最终让这份可以证明丈夫出轨的“铁证”失去了证明力,所以法院未能采信这份录音证据。在这场离婚官司中,陈女士最终没能如愿以偿。(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评估师说
曾锦华,高级工程师,法庭科学研究所视听资料与电子数据鉴定实验室;
鉴定人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法院应当确认依法取得的录音证据的证明力。录音证据不仅在民事诉讼领域,而且在刑事案件中也被广泛使用。录音作为证据应当合法,包括合法主体、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和合法取得。
为了符合证据的程序合法性,录音作为证据通常需要经过法庭的质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对方当事人对录音证据提出异议的,法院一般会要求对录音证据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司法鉴定。
根据法律规定,记录的证据不得剪切、编辑、伪造,前后衔接紧密,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内容不得篡改。
本案中,陈女士删除了手机中的原始录音,其证据来源容易受到质疑。此外,当记录被转移到CD时,它不仅改变了载体,而且改变了记录的格式。
格式转换后,一方面,很多可以用来识别和证明没有被编辑过的特征消失了;另一方面,格式转换本身也是一种人工操作。因此,陈女士提交的录音未被法院采纳为证据也就不足为奇了。
识别套件
使用录音证据需要注意什么?
1。合法获得
取证过程要合法,排除非法证据。如果谈话过程被录音的话,谈话的态度和语气不能认定为恐吓对方,因为根据法律规定,不得强迫或胁迫被录音的人录音,如果认定为恐吓,录音的证据不会被使用。
2。保留录音的原始载体
提交的录音最好有原始载体。比如用手机录音,最好提供手机,播放手机里的录音文件。即使为了备份,原手机里的原文件也不能删除,需要作为原件用于质证和司法鉴定。如果手机中的录音文件已经复制到其他载体,如光盘、u盘等。、采用直接文件复制的方法,不改变录制格式等。另外,不管录制时间多长,内容多复杂,都不要自己剪辑,保持录制的原貌。
3。重要的录音证据可以在诉讼前固定
对于重要的录音证据,为防止原始载体受损或者录音丢失,可以通过司法鉴定或者公证的方式对证据进行固定和保存。
如果发现“被劈腿”
记得要理智
不要冲动伤害自己
拿起法律武器
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资料来源:卢、、石尚敬主编《中国法制普及·滚动
本文标签: 起诉离婚.被告有原告出轨录音算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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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花心少帅
2022-03-11 22:35:09 回复
音最好有原始载体。比如用手机录音,最好提供手机,播放手机里的录音文件。即使为了备份,原手机里的原文件也不能删除,需要作为原件用于质证和司法鉴定。如果手机中的录音文件已经复制到其他载体,如光盘、u盘等。、采用直接文件复制的方法,不改变录制格式等。另外,不管录制时间多长,内容多
为赋新词强说愁
2022-03-11 19:25:50 回复
,前后衔接紧密,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内容不得篡改。本案中,陈女士删除了手机中的原始录音,其证据来源容易受到质疑。此外,当记录被转移到CD时,它不仅改变了载体,而且改变了记录的格式。格式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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