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24 | 评论: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持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对于盗窃罪,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但主体应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根据概念可以发现,盗窃有金钱要求和几种不同的行为,我们对它们进行区分。
首先,盗窃数额。刑法规定盗窃数额应当“较大”。根据2013年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1次会议和2013年3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或者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00条规定的数额,因此,数额较大的标准为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 根据司法解释第二条“盗窃公私财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50%确定“数额较大”的标准: (一)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二)一年内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三)组织、控制盗窃未成年人的;(四)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从事件发生地盗窃的;(五)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或者残疾人的财物的;(六)在医院盗窃患者或者其亲友财物的;(七)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八)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所以1000元到3000元不是一个绝对的数额,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其次,对于“多次盗窃”的认定,多少次算多次?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第三条,两年内盗窃三次的,认定为多次盗窃。
非法进入他人住宅用于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绝的,应当认定为“入室盗窃”。
携带禁止个人携带的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工具,或者为实施犯罪而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工具的,应当认定为“携带凶器盗窃”。
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财物的,应当认定为“扒窃”。
以上是根据司法解释对盗窃罪的数额和行为的认定,做题时还需要注意一些特定情况下的盗窃罪,如:
(一)《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2)刑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一款规定,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其他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3)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窃取财物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4)《刑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窃取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窃取、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电信卡被非法充值后使用,电信资费损失较大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盗用他人公共信息网络接入账号、密码上网,造成他人电信资费较大损失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所以在刑法的具体题目中,需要考虑盗窃罪的数额和行为以及一些具体情况。2021青海警察招录考试_青海辅警招录/公安公务员考试_青海法检公务员考试-中公青海警察法律考试网
本文标签: 偷1块钱构成盗窃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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