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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作者:律师倪京华:金融犯罪辩护律师,广强律师事务所非法集资辩护与研究中心秘书长非法集资案件中,涉案公司往往有下属单位。那么,如何认定涉案公司下属单位负责人的主犯和从犯身份?本文对这一问题进行了简单梳理

作者:

律师倪京华:金融犯罪辩护律师,广强律师事务所非法集资辩护与研究中心秘书长


非法集资案件中,涉案公司往往有下属单位。那么,如何认定涉案公司下属单位负责人的主犯和从犯身份?本文对这一问题进行了简单梳理。

1。当涉案公司被认定为自然人实施犯罪时,涉案公司下属单位负责人将根据其工作职责、职务、角色进行判断,认定主犯、从犯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的《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对涉案下属单位的处理中明确指出,上级单位和下属单位均未认定为单位犯罪的,一般对负有组织、领导、 管理、协调上述单位和下属单位以及起主要作用的人员是主犯,其他积极参与非法集资犯罪的人员是从犯,根据《

根据规定,在自然人实施的非法集资犯罪中,涉案公司下属单位的负责人作为负有组织、领导、管理、协调责任的负责人,往往按照案件的主犯认定其刑事责任。但由于具体责任和相应涉案金额与上级单位负责人不同,对其量刑会有差异,以符合罪刑相适应原则。

2。在涉及非法集资犯罪单位的刑事案件中,需要进一步探讨涉案公司下属单位负责人是否区分主犯和从犯,能否认定为主犯。

首先,下属单位能否独立构成单位犯罪的主体。

下属单位包括子公司和分公司。单位犯罪的主体不包括没有相对独立性的分支机构。子公司由于其独立地位,无疑可以作为单位犯罪的主体。一般情况下,子公司在法律上不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不能独立对外承担法律责任,不能独立构成单位犯罪的主体。然而,也有例外。如果分公司具有一定的决策独立性,可以独立承担刑事责任,可以认定分公司独立构成单位犯罪。

《对涉案单位下属单位的处理意见》中明确,下属单位实施非法集资活动,违法所得全部或者大部分归下属单位所有的,下属单位也应当认定为单位犯罪。如果上下级单位都认定为单位犯罪,则构成共同犯罪,应当根据犯罪单位的地位和作用,确定犯罪单位的刑事责任。

根据该规定,下属单位为分公司的,虽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但具有独立决策权,违法所得归分公司所有,分公司仍可独立构成单位犯罪主体。

其次,如何认定下属单位负责人的主犯和从犯。

《意见》中明确,上级单位已认定为单位犯罪,下级单位实施非法集资活动,但非法所得全部或者大部分归上级单位所有的,不单独认定下级单位为单位犯罪。下属单位涉嫌犯罪的人员,可以像上级单位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一样,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意见》中只明确,在这种情况下,涉及下属单位的人员可以作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对主犯和从犯的认定并不明确。

这是为什么呢?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能否区分主犯和从犯的批复》明确,在审理单位故意犯罪案件中,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不能区分主犯和从犯,按照其在单位犯罪中的作用处罚。

因此,《意见》没有明确规定单位犯罪的主犯和从犯问题,但在司法实践中,各地理解和执行不一致,有的法院区分主犯和从犯。因为,在回复中,是“可以”,而不是“应当”,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否区分主犯和从犯。这就意味着,对于这两类人,原则上不区分主犯和从犯,但在特殊情况下,比如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单位犯罪上所起的作用、刑事责任轻于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如果不区分主犯和从犯,就无法保证量刑平衡和其他需要,违背了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工作座谈会纪要》、《最高法院关于批复第一条的解释》、《刑事审判参考》(总第117集)均有解释和明确。

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单位犯罪的其他直接责任人,下属单位的负责人是否可以适用特殊情况的规定,下属单位的负责人是否可以认定为主犯?

这里有两个前提。一是如果上级单位认定为单位犯罪,而下级单位没有单独认定为单位犯罪;第二,如果上级单位和下级单位都认定为单位犯罪,而上级单位是主犯单位,下级单位是从犯单位。

非法集资业务员有罪吗(非法集资案件涉案下属单位负责人,是否会被认定为主犯)

关于这两个前提,结论是一致的。在这两个前提条件下,非法集资犯罪单位的刑事案件如果要认定主犯和从犯的问题,只能将下属单位的负责人认定为从犯和非主犯。

在《刑事审判参考》(总第117集)中,最高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认为,共犯的整个单位处于从属地位,在共同犯罪中起帮助作用。作为单位内部成员,其地位和作用不能超过整个单位,应认定为共犯。

根据前述,在单位犯罪中,在不能保证量刑均衡的情况下,可以区分主犯和从犯,但主犯和从犯只能区分为主犯单位的内部人员,不能区分从犯单位的内部人员。

因为,从实际情况来看,非法集资案中被认定为主犯的单位很可能是一家规模较大的公司,其中一些涉案的下级人员,如果被认定为其他直接责任人,也被认定为主犯,似乎不妥,导致量刑过重。因此,原则上可以将正犯单位内部人员认定为正犯,但如果需要区分主犯和从犯,也可以区分主犯和从犯。

因此,上级单位(主犯单位)内部工作人员出于量刑均衡等因素,可以区分主犯和从犯,而下级单位(从犯单位)内部工作人员则应全部认定为从犯。

最后,这里有一个特殊的前提,就是下属单位自行实施了非法集资的事实,并向上级单位隐瞒了真实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下属单位应当独立承担刑事责任。如果认定为单位犯罪,也属于单位正犯,其负责人也应认定为负主要刑事责任。

以上,广强律师事务所非法集资辩护团队倪京华律师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相关办案经验,对非法集资案件中的单位犯罪和共犯问题进行了研究。

本文标签: 非法集资的业务员有法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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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 大漠弯刀

    大漠弯刀

    2022-03-11 22:05:30    回复

    犯罪的主体。一般情况下,子公司在法律上不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不能独立对外承担法律责任,不能独立构成单位犯罪的主体。然而,也有例外。如果分公司具有一定的决策独立性,可以独立承担刑事责任,可

  • 汽水冒泡

    汽水冒泡

    2022-03-12 04:11:12    回复

    位,无疑可以作为单位犯罪的主体。一般情况下,子公司在法律上不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不能独立对外承担法律责任,不能独立构成单位犯罪的主体。然而,也有例外。如果分公司具有一定的决策独立性,可以独立承担刑事责任,可以认定分公司独立构成单位犯罪。《对涉案单位下属单位的处理意见》中明确

  • 我的小傻瓜

    我的小傻瓜

    2022-03-11 23:10:50    回复

    工作座谈会纪要》、《最高法院关于批复第一条的解释》、《刑事审判参考》(总第117集)均有解释和明确。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单位犯罪的其他直接责任人,下属单位的负责人是否可以适用特殊情况的规定,下属单位的

  • 贾德纪亨

    贾德纪亨

    2022-03-11 16:35:39    回复

    开眼界了

  • 云婉桦兰

    云婉桦兰

    2022-03-11 16:35:39    回复

    最近很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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