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工伤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45 | 评论:3
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和合同关系是什么关系?有什么区别?相信很多朋友都不知道这个,发现关系好乱!为此,法律之家边肖将简单谈谈三者之间的关系,供朋友们参考。
劳工关系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运用劳动能力在劳动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社会关系。劳动关系主体界定明确,一方为用人单位,另一方为劳动者。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双方尤其是单位将承担更大的法律风险。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仅要根据法律和双方签订的合同确定,还要根据工会与用人单位签订的集体合同确定。比如《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的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劳动关系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受劳动法的约束。为了更好地保护劳动者自身的合法权益,法律条文对劳动关系的建立增加了强制性要求,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建立劳动关系时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将承担巨大风险,带来诸多不利后果。
是否属于劳动关系,一般从以下三个方面分析: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由用人单位安排的有偿劳动,适用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在劳动关系中,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劳动者,用人单位必须是“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在中国的劳动法中。“劳动者”也要有合法的资格,所以个人之间不能有劳动关系。另外,劳动者的劳动行为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特定劳动并获得报酬的过程。
一般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收集以下证据证明: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员工工资表)和各项社会保险费缴纳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出具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文件。
(3)劳动者填写的《登记表》、《登记表》等招聘记录。
(4)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是指服务者接受用人单位的指挥和安排,提供特定或不特定的服务,用人单位接受劳动者提供的服务并按照约定支付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
劳动关系的主体类型很多,可以是法人、自然人与自然人之间的关系,也可以是法人与自然人之间的关系。它的形式和内容是多样化的。
相应的,劳动合同属于非必备合同,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法律法规对劳动关系主体的要求不如对劳动关系主体的要求严格。
劳动关系中双方只有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他们之间没有属性,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没有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被支配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两者地位独立平等。这是劳动关系和劳资关系最基本、最明显的区别。
劳动关系中没有具体规定,可以一次即时结算,也可以分期分批完成劳动报酬的支付。
劳动关系,提供了具体的劳动成果。劳务提供者必须使用自己的生产资料或工具为他人提供劳务。
劳动关系作为一种民事关系,以意思自治为基本原则,当事人在合同条件的约定上有较大的自由。劳资关系中的雇主一般没有社会保险、最低工资等义务。
▌比较劳动关系和劳资关系的区别
(一)不同的主体资格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劳动关系的两个主体是特定的,即一个是用人单位,一个是劳动者。劳动者是指符合劳动年龄条件,具有劳动权利和劳动能力的自然人,用人单位是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或者民办非企业。
然而,劳动关系中的主体种类繁多,其主体并不特定。他们可以是两个平等的主体,也可以是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可能是法人、自然人或者法人和自然人的关系。此外,法律法规对劳务提供者主体资格的要求不如对劳动关系主体的要求严格。
(二)不同的主体地位
劳动关系建立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地位是不平等的。领导与被领导之间不仅有财产关系,还有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一员,除了提供劳动外,还应当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其规章制度,从事用人单位分配的工作,服从用人单位的人事安排。它反映了生产资料、劳动者组合和劳动对象之间的一种稳定的、连续的关系;
但是,在劳动关系中,双方具有平等的民事权利和义务。劳动者提供劳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他们之间只有财产关系,没有行政隶属关系。而他们之间的关系往往表现为“暂时的、短期的、一次性的”。
(三)当事人的不同权利和义务
在劳动关系中,除了一般义务之外,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还有附随义务。比如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劳动风险要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动者要遵守用人单位的内部规章制度等等。然而,这些附带义务在劳动关系中并不存在。两者的区别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障待遇方面,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工资外,还有保险、福利等待遇,这是法律对用人单位承担义务的确定性规范。因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受到意外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劳动者属于工伤事故,劳动风险完全由用人单位承担;但劳动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劳动风险一般由劳动者自己承担,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由劳动者提供,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注:劳动关系不需要向劳动者提供保险、福利和其他福利)
2)在报酬支付原则上,劳动关系因干预较多而处于不平等地位,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应遵循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则,必须符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在劳动关系中,双方地位平等,一方支付给另一方的报酬完全由双方协商确定,但不得违反民法中的平等、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原则。
3)在劳动报酬支付形式方面,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一般来说,用人单位支付的劳动报酬大多是以工资的形式定期支付给劳动者的,具有一定的规律性;但是,劳动关系的报酬支付是由双方约定的,往往是一次性结算或分期支付。
4)关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违章行为的处理权,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或者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等行为的,用人单位有权依据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给予当事人警告、记过、降级等处分;在劳动关系中,单位也有权停止使用劳动者,或者要求当事人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不包括其他形式的处分。
(四)不同法律责任
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外责任的区别,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一员,以用人单位的名义工作,用人单位承担因劳动者的过错而引起的法律责任。然而,在劳动关系中,通常是由独立提供劳务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第二,相互责任的区别。在劳动关系中,不履行或违法履行劳动合同,当事人除了承担民事责任外,还应承担行政责任,如经济补偿、赔偿、劳动行政部门的罚款等行政处罚。在劳动关系纠纷中,当事人违反劳动合同,可能承担的责任一般是违约、侵权等民事责任,没有行政责任。
(5)不同程度的干预
在劳动关系中,雇主和劳动者的不平等地位导致雇主欺负劳动者的现象时有发生。为了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以强制性的法律规范规定了用人单位的各项义务,如缴纳各项保险费、最低工资、最高工作时间、保障劳动者的劳动安全和健康等。劳动关系作为民事关系的一种,以私法自治原则为原则,尊重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受干预程度较低。
因此,除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外,当事人可以基于契约自由原则充分协商合同条款,法律不会干涉。
(六)不同的适用法律
劳动关系是我国劳动法的调整对象,发生的纠纷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其产生、变更、终止和争议解决,适用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劳动法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民法。此外,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其争议是平等主体之间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的争议,应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后,双方可以协商确定是否需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法律不干涉这一点。
(七)解决争议的不同方式
因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必须首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劳动仲裁是民事诉讼的前置程序。未经仲裁的劳动关系争议不能适用劳动仲裁前置程序。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必须经过劳动仲裁程序,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然而,劳动关系中的争议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无需经过劳动仲裁的前置程序。
(八),不同的保护时限
劳动关系保护期限一般为一年。《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期限为一年”。
作为一般民事法律关系,劳动关系中的保护时效一般为两年,这是《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向人民法院申请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两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编者注:2017年10月1日实施的《民法通则》时效改为三年)。
合同关系
合同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合同关系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劳动成果,从定作人取得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务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如何区分劳动关系和合同关系?
1。看双方是否存在控制、支配、服从的关系。在合同关系中,双方始终处于平等地位,承包方在完成工作的过程中是独立的,提供了独立的劳动,不存在支配和服从的关系。而员工对于如何安排工作没有自主选择权,接受雇主的管理和控制。用人单位可以随时安排和指挥用人单位的工作,地位是从属的。
二。看工人是否自带劳动设备等。一般情况下,在雇佣关系中,员工只提供自己的劳动能力,不需要提供设备。为了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顺利完成劳动成果,承包商应自行提供设备。但这里也要注意,在用人单位没有相应工具的情况下,部分员工会协商自带工具,不能单方面理解,要结合其他方面综合认定。
三。提供工作的一方提供的内容不一样。在雇佣关系中,雇员提供纯粹的劳动力,一般是继续提供劳动力以满足雇主的需要。在合同中,承包人以其特有的技能提供劳动成果,一般是一次性提供劳动成果。
四。无论是支付定期劳动报酬还是一次性结算劳动报酬,合同关系中承包人的报酬一般都是一次性结算报酬。
三大关系
1。一般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责任高于一般民事关系,所以如果是劳动关系,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伤害,如果构成工伤,遵循工伤程序和工伤保险待遇。
4。如果是劳动关系,提供劳务的一方在提供劳务过程中受到伤害,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
4。如果是合同关系,承包人在工作时受伤,而定作人不负责,除非定作人下达命令和指示。
资料来源:法律之家,民法实践
来源:山东高发
本文标签: 常年法律服务是劳务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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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缱绻星光
2022-03-11 20:04:25 回复
,必须经过劳动仲裁程序,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然而,劳动关系中的争议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无需经过劳动仲裁的前置程序。(八),不同的保护时限劳动关系保护期限一般为一年。《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期限为一年”。作为一
跟爷撒个娇
2022-03-11 21:09:00 回复
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特定劳动并获得报酬的过程。一般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收集以下证据证明:(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员工工资表)和各项社会保险费缴纳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出具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文件。(3)劳动者填写的《登记表》、
亲热
2022-03-12 00:00:52 回复
为的处理权,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或者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等行为的,用人单位有权依据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给予当事人警告、记过、降级等
鹿岛
2022-03-11 17:14:28 回复
方地位平等,一方支付给另一方的报酬完全由双方协商确定,但不得违反民法中的平等、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原则。3)在劳动报酬支付形式方面,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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