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202 | 评论:3
第723条规定如下: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使用或者受益于租赁物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本条是关于出租人权利瑕疵担保责任的规定。
关于这篇文章,以下几点值得注意:
1.租赁合同中出租人对权利瑕疵承担担保责任的时间不限于合同成立之前。在租赁物交付之前,租赁物存在权利瑕疵的,出租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
第二,出租人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的前提是第三人主张权利,不能使用租赁物的收益。“第三人主张权利”与“不能使用租赁物的收益”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因自然灾害或第三方侵权等不可抗力造成“无法使用租赁物收益”的,不承担出租人权利瑕疵担保责任。
3.订立合同时,承租人不应知道租赁物存在权利瑕疵;承租人明知租赁物存在权利瑕疵仍出租租赁物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主张权利瑕疵担保责任的权利。
4.第三人主张租赁物的权利时,承租人应及时通知出租人,否则可能丧失要求出租人承担权利瑕疵担保责任的权利。
5.根据该条规定,出租人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的方式是减少租金或者不收取租金,但该规定并不排除损害赔偿、解除合同等其他合同责任方式。
作者简介:李颖律师,广东东方昆仑(东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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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太闲了
2022-03-11 23:00:55 回复
租人权利瑕疵担保责任。3.订立合同时,承租人不应知道租赁物存在权利瑕疵;承租人明知租赁物存在权利瑕疵仍出租租赁物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主张权利瑕疵担保责任的权利。4.第三人主张租赁物的权利时,承租人应及时通知出租人,否则可能丧失要求出租人承担权利瑕疵担保责任的权利。5.根据该条规定,出租人
小熊环游记
2022-03-12 00:52:49 回复
利。4.第三人主张租赁物的权利时,承租人应及时通知出租人,否则可能丧失要求出租人承担权利瑕疵担保责任的权利。5.根据该条规定,出租人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的方式是减少租金或者不收取租金,但该规定并不排除损害赔偿、解除合同等其他合同责任方式。作者简介
凡间来客
2022-03-11 21:10:51 回复
担保责任的时间不限于合同成立之前。在租赁物交付之前,租赁物存在权利瑕疵的,出租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第二,出租人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的前提是第三人主张权利,不能使用租赁物的收益。“第三人主张权利”与“不能使用租赁物的收益”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因自然灾害或第三方侵权等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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