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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近日,这样一则报道引发网友热议。浙江十九岁女子走累了,想用停在路边的电瓶车休息一下。结果没想到我一扶电瓶车就倒了,老太太立马倒地。这一跤导致老太太右腿骨折,医药费花了4万多元。对于这笔费用,老太太家人

近日,这样一则报道引发网友热议。

被电动车撞了骨折可以民事诉讼吗(九旬老太扶路边电瓶车休息摔倒骨折,家属要求车主赔钱合理吗?)

浙江十九岁女子走累了,想用停在路边的电瓶车休息一下。

结果没想到我一扶电瓶车就倒了,老太太立马倒地。

这一跤导致老太太右腿骨折,医药费花了4万多元。对于这笔费用,老太太家人表示,应该由电瓶车车主负责——一方面是因为电瓶车没有停在专门的停车位置,随意停在了路边;另一方面,因为电瓶车没有停下来,老太太稍微扶了一下就摔倒了。

电瓶车车主表示很“尴尬”,认为自己停车的位置没有影响路人的正常通行。其次,老太太主动扶车,她摔倒与车的停放无关。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应该如何分析和解释双方的责任——

1。如果真的打官司,停车位置可能会成为责任的关键

2。之前类似案例的类比

1、如果真的诉诸法庭,停车位置可能成为定责关键

本案中,客观事实并不复杂:老太太因为扶停在路边的电瓶车,不慎摔倒在地。

因此,各方的“主观过错”是确定侵权责任是否存在及其大小的关键-

(1)首先是老太太,事件中老太太主动扶起路边停放的车辆,人和车辆一起摔倒(而不是车辆摔倒碰到路过的老太太,导致她摔倒)——老太太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明显存在“摔倒摔坏”的重大过失;

(2)其次是业主和物业。无论他们是否承担过错责任,车辆停放的位置可能是关键——根据报道,车辆停放在小区内:

①如果车主停放车辆的地点是小区物业相关管理规定中“明确禁止”的地点,或者是由于明显放置不当导致行人和车辆可能通过的地点——此时基于公共场所或公共设施的管理人的安全保障义务:

《民法典》第1198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营业场所和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根据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小区物业在车辆管理方面存在失职行为,作为管理人的小区物业可能承担一定责任。同时,物业因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承担损害赔偿的,也可以在损失承担范围内向第三人(所有人)主张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这一点其实是有争议的,因为安全保障义务的范围——从本案来看,追究物业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是很牵强的,从这一点来看,个人认为过于苛求(扩大)了责任主体的安全保障义务范围。

但在实践中,基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也存在判决物业承担一定赔偿责任的可能。然而,在任何情况下,即使需要规则,赔偿责任的比例也不应过分扩大。

②如果车辆停放位置在小区物业管理规定中没有“明确禁止”,或者明显放置不当,可能会影响行人通行——电瓶车停放位置老太自行车摔倒的结果没有因果关系。

那么这种情况下,车主和物业都不应该承担侵权责任,老太太扶车行为造成的摔倒应该负全责。

2、类比此前一个相似案例

不知道大家还记得去年的一个侵权纠纷案件吗:

在北京西站,一名女子在进站口逆行时被另一名乘客的行李箱绊倒,救治15天后不幸身亡。女方家人认为行李箱主人有重大过错,应承担侵权责任,故起诉至法院索赔62万余元。

最终,北京丰台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女方家人的全部诉讼请求。

本案中,法院认定行李箱主人无责任的关键在于:在火车站拖拽行李箱的正常行为是正常行为,不是危险行为或错误行为,也不是一般可以预见的可能对他人造成伤害的行为。

因此,虽然该女子在事件中确实是因为被行李箱绊倒而死亡,但损害结果与行李箱的位置、失主的行为之间并无直接因果关系。

回到上面的事件,反正毕竟撞倒老人的不是电瓶车主,而是老人主动把车扶倒的。正所谓,老人本人在这件事上肯定是主要过错方,他也应该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

不知道大家对此怎么看?#老太太扶电动车休息,摔倒摔坏,家属索赔#

本文标签: 被电动车撞到需要请律师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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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 萌总大人

    萌总大人

    2022-03-12 01:39:42    回复

    停放的车辆,人和车辆一起摔倒(而不是车辆摔倒碰到路过的老太太,导致她摔倒)——老太太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明显存在“摔倒摔坏”的重大过失;(2)其次是业主和物业。无论他们是否承担过错责任,车辆停放的位置可能是关键——根据报道,车辆停放在小区内:①如果车主停放车辆的地

  • 叼着奶瓶闯天下

    叼着奶瓶闯天下

    2022-03-12 03:37:42    回复

    示,应该由电瓶车车主负责——一方面是因为电瓶车没有停在专门的停车位置,随意停在了路边;另一方面,因为电瓶车没有停下来,老太太稍微扶了一下就摔倒了。电瓶车车主表示很“尴尬”,认为自己停车的位置没有影响路人

  • 项晴晶婵

    项晴晶婵

    2022-03-11 15:44:45    回复

    后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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