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200 | 评论:3
全国人大代表朱列玉将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再次提交“建议废除醉酒驾驶危险驾驶罪”的议案。这是他连续第二年为“废除酒驾和监禁”而奔走。
统计显示,三年来,涉嫌危险驾驶犯罪案件71万余起,其中缓刑30余万起。
根据我国现行刑法规定,车辆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mg/100ml的,不再属于行政违法“醉驾”,直接纳入“醉驾”范畴,即可能触犯“危险驾驶罪”。
在法学理论上,这种没有造成真实的、直接的危险,但具有危险可能性的犯罪,称为“抽象危险犯”和“行为犯”,一旦当事人有刑法所界定的行为,就构成犯罪。
朱烈宇连续两次建议取消“醉驾入刑”。理由从法律角度值得商榷:血液酒精含量低于20mg/100ml的醉驾对社会危害性不大,超过此标准时可以用“从重量刑危害公共安全罪”,醉驾的实际危害结果对社会危害性不大。
值得注意的是,朱代表的提案一经公布,便遭到了舆论的抨击,这充分说明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下,“醉驾”行为深恶痛绝,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刑事处罚具有深厚的社会认同基础。朱烈宇代表的建议,从法律职业体系来说或许有讨论价值,但这种讨论缺乏广泛的民意基础,与公众朴素的正义观有较大差距。可以预见,废除“醉驾入刑”的呼声不会得到公众的普遍认同。
2011年醉驾首次写入刑法后,截至2020年,全国法院审结的“醉驾”等危险驾驶犯罪案件总数已上升至28.9万件,占刑事案件总数的25.9%,危险驾驶罪已居刑事案件数量之首。朱列玉还提到,各级基层法院审理醉驾案件占用了大量司法资源,而在司法实践中,未造成严重后果的醉驾案件往往被搁置,给法院的日常审判工作造成很大负担,如何减轻法院负担成为突出问题。
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规定了“认罪认罚”和“速裁程序”两种刑事程序。这两个程序的初衷都是为了简化司法程序,快速审结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刑事案件。在当前的舆论环境下,与其讨论是否废除“醉驾入刑”这一争议话题,不如进一步完善“认罪认罚”和“速裁程序”,在保证公平公正的前提下,简化审判程序,加快审判进程,对符合“醉驾”标准的案件进行快审快判,减轻基层法院的工作压力。
“酒驾”案件往往事实简单,证据确凿。当事人大多选择认罪接受处罚。大多数法院也使用快速审判程序来快速完成审判。但整个公诉过程往往耗时费力。在这种情况下,应充分重视基层法院案件积压的现实,加快刑事审判领域的“繁简分离”工作,进一步简化刑事案件的审判流程,明确裁量标准,加快案件审理速度,让全社会痛恨的“酒驾”行为得到依法惩处。
全国法院每年审理“醉驾”等危险驾驶犯罪案件近30万件,无论从哪个方面来看,都是一笔不小的司法成本,但这一成本符合公众对公平正义的追求,对实现“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起到积极作用。法律条文要与时俱进,但坚持正义是不可改变的底线。所以,公众普遍认可和赞同的法律,怎么可能轻易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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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危害公共安全罪需要请律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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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里寻鹤
2022-03-11 22:25:52 回复
,全国法院审结的“醉驾”等危险驾驶犯罪案件总数已上升至28.9万件,占刑事案件总数的25.9%,危险驾驶罪已居刑事案件数量之首。朱列玉还提到,各级基层法院审理醉驾案件占用了大量司法资源,而在司法实践中,未造成严重后
三钱热酒
2022-03-11 17:41:48 回复
情况下,应充分重视基层法院案件积压的现实,加快刑事审判领域的“繁简分离”工作,进一步简化刑事案件的审判流程,明确裁量标准,加快案件审理速度,让全社会痛恨的“酒驾”行为得到依法惩处。全国法院每年审理“醉驾”等危险驾驶犯罪案件近30万件,
夸父追日
2022-03-11 22:59:43 回复
舆论的抨击,这充分说明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下,“醉驾”行为深恶痛绝,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刑事处罚具有深厚的社会认同基础。朱烈宇代表的建议,从法律职业体系来说或许有讨论价值,但这种讨论缺乏广泛的
油腻渣男
2022-03-12 03:16:50 回复
法资源,而在司法实践中,未造成严重后果的醉驾案件往往被搁置,给法院的日常审判工作造成很大负担,如何减轻法院负担成为突出问题。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规定了“认罪认罚”和“速裁程序”两种刑事程序。这两个程序的初衷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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