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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律师事务所相关业务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1]22号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地方监管局,有关单位:为规范律师事务所相关

律师事务所相关业务会计处理规定

财会[2021]22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地方监管局,有关单位:

为规范律师事务所相关业务的会计核算,提高律师事务所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统一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我部制定了《律师事务所相关业务会计处理规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国库

2021年9月23日

附件:律师事务所相关业务会计处理规定

附件

律师事务所相关业务会计处理规定

为了规范律师事务所相关业务的会计核算,提高律师事务所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统一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律师事务所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本规定适用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伙律师事务所和个体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

本所应当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财会[2011]17号)和本规定进行会计处理。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事务所也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已经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事务所不得转为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

二、会计科目和主要会计处理的调整

在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的基础上。

土,应对相关会计科目作如下调整:

(一)资产会计科目。

关于& # 34;其他应收款& # 34;在主题下添加& # 34;代表客户的预付款& # 34;明细,会计师事务所在从事法律服务活动过程中代客户支付的过户费、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评估费、查询复制费等垫付费用。当公司预付上述款项时,借记7 & # 34;其他应收款第一代客户预付款& # 34;账户,贷记& # 34;银行存款& # 34;其他科目;当企业从客户处收回上述款项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2)负债会计科目。

1.在& # 34;应付账款& # 34;在主题下添加& # 34;理财& # 34;明细,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公益性法律服务以外的法律服务过程中的所有无偿款项。当企业确认上述金额时,借记吐痰营业务成本& # 34;账户,并逐一贷记办案款& # 34;主体;公司应在支付上述金额时借记& # 34;应付账款& # 34;账户,贷记& # 34;银行存款& # 34;等待主题。

关于& # 34;应付账款& # 34;在主题下添加& # 34;公益服务案例支付& # 34;明细,核算律师事务所从事法律援助等公益性法律服务活动过程中未支付的款项。本所确认上述款项时,应借记& # 34;主营业务成本-公共法律服务成本& # 34;账户,贷记& # 34;应付账款-公益法律服务案件付款& # 34;主体;该公司应在支付上述金额时借记& # 34;应付账款-公益法律服务案件付款& # 34;账户,贷记& # 34;银行存款& # 34;等待主题。

2.在& # 34;应付员工工资& # 34;在主题下添加& # 34;应付给合伙人(或个人)律师的报酬& # 34;明细,为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参与业务管理的合伙律师事务所会计合伙人律师或个体律师事务所个体律师(以下简称合伙(或个体)律师),除利润分配以外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福利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所在确认合伙人(或个人)律师的上述报酬时,应借记& # 34;主营业务成本& # 34;、"其他业务成本& # 34;、"管理费用& # 34;其他科目,贷记& # 34;应付员工工资-应付给合伙人(或个人)律师的报酬& # 34;主体;当本所实际支付上述报酬给合伙人(或个人)律师时,借记& # 34;应付员工工资1-应付合伙人(或个人)律师的报酬& # 34;账户,贷记& # 34;银行存款& # 34;等待主题。

3.在& # 34;其他应付款& # 34;在主题下添加& # 34;合作基金& # 34;明细,指会计师事务所与其他专业单位或个人进行业务合作,向业务合作伙伴支付的各项款项(单独向其他专业单位或个人购买服务的除外)。企业确认的收入金额不应包括为业务合作而支付给业务伙伴的款项。确认业务合作付款时,公司借记& # 34;银行存款& # 34;、"应收账款& # 34;主题等。,根据应向业务伙伴支付的业务合作款项金额,贷记& # 34;其他应付款1-1业务合作基金& # 34;账户,按照应确认为收入的金额,贷记& # 34;主营业务收入& # 34;科目等。该公司借记& # 34;其他应付款-业务合作基金& # 34;账户,贷记& # 34;银行存款& # 34;等待主题。

关于& # 34;其他应付款& # 34;在主题下添加& # 34;专项监督基金& # 34;明细,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代客户保管的合同资金、执行付款、履约保证金等各类款项存入专用账户。当事务所收到上述款项时,借记& # 34;银行存款& # 34;其他科目,贷记& # 34;其他应付款-专项监管资金& # 34;主体;当企业按约定支付上述金额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关于& # 34;其他应付款& # 34;在主题下添加& # 34;代表客户临时收款& # 34;明细,会计师事务所暂代客户收取,对方支付的赔偿等。当事务所收到上述款项时,借记& # 34;银行存款& # 34;其他科目,贷记& # 34;其他应付款第1代客户暂收款& # 34;主体;当企业按约定支付上述金额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律师事务所主要业务(重磅政策!财会〔2021〕22号律师事务所相关业务会计处理规定)

4.添加& # 34;209执业风险基金& # 34;账户,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提取的执业风险基金。当提取实践风险基金时,公司借记。管理费用-11。实践风险基金& # 34;账户,贷记& # 34;实践风险基金& # 34;主体;本所依法赔偿时,应当借记& # 34;实践风险基金& # 34;账户,贷记& # 34;银行存款& # 34;其他科目;提取的执业风险基金不足以补偿的,按差额借记& # 34;管理费用& # 34;主题。

(3)所有者权益会计科目。

关于& # 34;盈余公积& # 34;在主题下添加& # 34;职业发展基金& # 34;账户,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提取的事业发展基金。当提取职业发展基金时,公司借记。利润分配。职业发展基金的提取& # 34;账户,贷记& # 34;盈余公积-职业发展基金& # 34;主题。

(4)损益会计科目。

1.在& # 34;主营业务收入& # 34;在主题下添加& # 34;法律服务收入& # 34;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和资金支持的详细情况;关于& # 34;主营业务成本& # 34;在主题下添加& # 34;法律服务成本& # 34;明细,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所发生的其他费用。

2.在& # 34;管理费用& # 34;在主题下添加& # 34;职业责任保险费& # 34;详情,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执业责任保险费。公司在确认职业责任保险费时借记& # 34;管理费用-二。职业责任保险费& # 34;3帐户信用& # 34;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财务报表的列报和披露

本所在执行小企业或企业会计准则的基础上,对相关财务报表进行如下调整:

(1)资产负债表。

关于& # 34;非流动负债& # 34;中等& # 34;长期应付款& # 34;在项目后添加& # 34;实践风险基金& # 34;项目,反映事务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提取的执业风险基金。该项目应基于& # 34;实践风险基金& # 34;填写本科目的期末余额。

(2)损益表。

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公司将& # 34;营业税及附加& # 34;项目调整为& # 34;和税收附加费& # 34;项目,并取消& # 34;销售税& # 34;项;无需列举& # 34;销售费用& # 34;、"管理费用& # 34;、"加:营业外收入& # 34;、"减:营业外支出& # 34;每个项目下的所有项目等。

(3)利润分配表或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对于附注中披露的利润分配表,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公司列在& # 34;二。可供分配的利润& # 34;在项目下添加& # 34;减:提取职业发展基金,& # 34;盈余11-职业发展基金& # 34;分析和填列往来款项等。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见& # 34;1.提取盈余公积& # 34;在项目下添加& # 34;其中:提取职业发展基金& # 34;项目。该项目应基于& # 34;盈余-职业发展基金& # 34;分析和填写往来款项。

(4)注意事项。

设立分所的事务所应当在附注中披露分所收入、分所费用、分所利润、分所资产总额和分所负债总额等信息。

四。补充条款

本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本规定的律师事务所不再执行《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税务师事务所会计核算办法》(财会[2001]61号)。

本文标签: 律师事务所跑业务好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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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 叼着奶瓶闯天下

    叼着奶瓶闯天下

    2022-03-11 18:36:47    回复

    债总额等信息。四。补充条款本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本规定的律师事务所不再执行《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税务师事务所会计核算办法》(财会[2001]61号)。

  • 友欢

    友欢

    2022-03-12 02:57:51    回复

    借记& # 34;应付账款-公益法律服务案件付款& # 34;账户,贷记& # 34;银行存款& # 34;等待主题。2.在& # 34;应付员工工资& # 34;在主题下添加& # 34;应付给合伙人(或个人)律师的报酬& # 34;明细,为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参与业务管理的合伙

  • 郭航军咏

    郭航军咏

    2022-03-11 15:10:22    回复

    蛮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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