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51 | 评论:2
来源:潇湘晨报
记者|满严昆
小区公房被业委会擅自租给陪读家长,业主表示不知情?长沙嘉盛华庭小区的业主就遇到过这样的烦恼。业主们说,查了公益金,发现一年十几万的公房租金没有入账,有8套公房在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业委会成员租给了租户。
2月20日,潇湘晨报记者介入调查,发现一手承租人唐珊仍在租住公房。小区业委会主任唐忠良表示,公房出租前,业委会通知了业主,并发出了出租通知,手续和程序都没有问题。汤山每年向业委会缴纳5万元作为租赁费用。对于唐忠良的说法,业主们予以否认,“我们并不知情”。
针对双方各执一词的情况,该小区所属的美林景苑小区工作人员表示,已经知道此事,之前已经介入调查。之后他们会组织多方协调会,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应程序解决问题。
车主投诉:
小区公房被业委会擅自出租
“我们小区业主合租的公房已经租了两年了,但是我们业主之前并不知道。”2月20日,长沙嘉盛华庭小区业主陈先生向记者反映,小区2号楼1单元1楼前,有配套的水电房和设施房。不久前,他们发现它已经被租出去了。
“小区旁边是一所中学。一楼八间公房已被业委会转租。每个房间都有租客,基本都是租给陪读父母的。”陈先生说。
2月20日,在该小区2号楼1单元1楼门口,记者见到了几位租客。其中一位租客说,她的孩子在隔壁一所中学读书,为了孩子学习方便,就租住在这里。“我们签了租房合同。我们信任房东。她人很好,没见过房产证。”这个房间的租金是每月1000多元。
“如果我们租了别人的房子,那么我们就会默认这个房子是属于对方的,不会想到别人。”另一名租客告诉记者,之前也有业主来过,为租房的事争吵。”我问来这里的主人。他说他有房产证。我向他要了房产证。他想看我的租房合同,但他不是房东。我为什么要给失主看?”
根据租客签订的租房合同,甲方是一个叫唐某梅的人,乙方在租客签字旁边。
承租人:
每年交5万给业委会,然后委托别人帮忙租
租客立即打电话给唐某梅的丈夫。对方在电话里说,这些租客相当于二手租客。“会后,业委会的来访者和房子的租户也会到场。”对于记者提出的“这些房子是否属于公房”的问题,唐某梅的丈夫表示“这个我没法回答你”,然后挂了电话。
之后,唐杉来到了现场。他表明他是这所房子的承租人。“我2017年和业委会签了合同,把这里的房子租出去,然后委托别人帮我把房子再租出去。”唐山委托这个叫唐某梅的人。“我没有和她(唐某梅)签合同。她是我的朋友。我只是委托她帮我工作。而且,我们与此无关。”唐杉说。
“据租客说,一个房间一个月的租金是1000多元,甚至2000元一个月,所以如果算上8个房间,一年就有10多万元。我们不知道钱去了哪里。”陈先生说。
根据嘉盛华庭小区近一年公示的公租房收入,去年小区业委会收取的公租房租金为11万元。除去两家超市每年6万元的租金,剩余金额为5万元。“除去超市的租金,原本至少有10万元的收入,怎么可能只有5万元?”业主们对此表示怀疑。
业委会主任:
之前有招租公示,材料会交给小区调查
随后,社区居委会主任唐忠良到场。“这些房子是2016年底从开发商手里拿回来的。移交后将作为公房供全体业主使用。除了交给物业公司的部分,有两个房间是作为会议室和储物室使用,其余房间暂时没有其他用途,所以业委会已经下发了招租通知。”
唐忠良介绍,发布招租公告后,有四五个人参与招租竞争,最终确定唐珊为承租方,即唐珊连续10年每年向业委会缴纳5万元租赁费,然后自己将房屋出租。“我给的价格是根据市场情况,有时候一个月2000元,有时候1000多元。”唐杉说。
但小区业主陈先生对此予以否认。“我们不知道租房的公告。公告和之前签的合同你敢公示吗?”
“至于招投标的原始合同,我们现在可以提交给组织,我们会交给社区。”当记者要求查看承租方与业委会的合同时,唐忠良这样回应。他表示,他和业委会其他成员没有违规,会配合调查。随后,唐忠良离开了现场。
梅林景苑小区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知道嘉盛华庭小区的情况。“我们从去年开始介入,现在事情还在处理中。”该工作人员表示,之后会组织多方协调会,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应程序解决问题。
律师声明:
居住区公租房有相应的要求,否则租赁合同可能无效
湖南瑞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明表示,《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下列事项应当由业主共同决定,包括“改变共用部位用途或者利用共用部位从事经营活动”(该条第八项)。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区域内四分之三以上投票的业主和四分之三以上投票的业主同意。
根据这一规定,利用公共建筑进行出租等经营活动,应当经参加专有部分投票的四分之三以上业主和参加投票的四分之三以上业主同意,方为合法有效。没有上述手续,业委会无权出租公共建筑,签订的租赁合同也可能无效。合同无效,租赁房屋需要迁出的,业委会应当退还相应租金,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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