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200 | 评论:1
□本报记者许玮伦
□本报通讯员杨辉
近年来,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逐渐增多。为依法惩治严重侵犯知识产权行为,震慑侵权行为,足额赔偿权利人,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侵犯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对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故意和情节严重的认定、计算基数和倍数的确定等作出了具体规定。针对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可能涉及的热点问题,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知识产权庭)法官进行了解答。
问:知识产权侵权为什么要适用惩罚性赔偿?
答:引入和实施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是新发展理念的内在要求,有利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激发社会创新活力,是构建发展新格局的重要动力。鉴于恶意侵权和反复侵权造成的严重侵权后果,一般侵权赔偿不能及时有效地遏制和制止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不能完全弥补权利人的损失,应当适用惩罚性赔偿。这一制度确实可以通过超过实际损失金额的高额赔偿,使行为人付出更高的成本和代价,从而能够起到遏制侵权的作用。
问:法院能否在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中主动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
答:没有当事人的申请,法院不能主动适用这一制度。惩罚性赔偿作为对被侵权人的损害赔偿,本质上仍然是一种侵权赔偿请求权,属于被侵权人的权利,可以行使,也可以放弃。因此,惩罚性赔偿必须由原告提起,法院不能依职权主动适用这一制度。根据《解释》,原告请求惩罚性赔偿的,应当在起诉时明确赔偿数额、计算方法及其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一般不得请求惩罚性赔偿,否则索赔不清。
问:如何认定故意侵犯知识产权?
答:故意是适用惩罚性赔偿的主观要件。惩罚性赔偿作为对侵权人的加重处罚,对侵权行为的主观过错程度要求较高,只针对故意,即明知自己做不到,相当于恶意。根据《解释》,人民法院应当综合考虑被侵权知识产权的客体类型、权利状况和相关产品的知名度、被告与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的关系等因素。
比如恶意假冒、搭便车、傍名牌等假冒他人驰名商标的行为,以及侵权人明知是假冒他人驰名商标、抢占他人商誉、抢占市场份额的行为,都有可能被认定为故意侵犯知识产权。
问:什么情况属于严重侵犯知识产权?
答:情节严重也是适用惩罚性赔偿的客观要件之一,主要针对侵权行为、损害后果等客观方面。根据《解释》,人民法院在认定知识产权严重侵权行为时,应当综合考虑侵权手段和次数、侵权的持续时间、地域范围、规模和后果、侵权人在诉讼中的行为等因素。
情节严重主要包括: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被法院裁判追究侵权责任后,再次实施相同或者近似侵权行为的;侵犯知识产权为职业;伪造、销毁或者隐藏侵权证据的;拒绝履行保全令的;侵权获利或者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害的;侵权行为可能危及安全、公共利益或者人身健康以及其他可以认为情节严重的情形。
来源:法治日报法律服务解读
本文标签: 工伤有得到惩罚性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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