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工伤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91 | 评论:3
工伤保险作为社会保险制度的组成部分,由通过立法强制执行,是对职工的社会责任,也是职工应当享有的基本权利。
建立工伤保险的根本目的是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虽然是工伤保险的坚实后盾,但雇主也有必须承担的义务。
关于工伤保险
用人单位应该怎么做?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01
参加工伤保险、
为本单位所有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体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简称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0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02
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况在单位进行宣传。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条第一款
用人单位应当在本单位内部公示参加工伤保险的相关信息。
03
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预防职业事故,减少和避免职业病危害。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条第二款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法规和标准,预防职业事故,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04
在工伤的情况下,
采取措施使受伤工人得到及时治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条第三款
劳动者遭受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劳动者得到及时治疗。
05
履行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义务。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
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其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的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3条
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医疗待遇的相关资料。
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
职工因工负伤,治疗相对稳定后伤残影响劳动能力,或者停工留薪(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06
协助事故的调查和核实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9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医疗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的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应当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的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07
配合劳动能力鉴定
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应当如实提供鉴定所需材料,遵守劳动能力鉴定的有关规定,按要求配合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08
缴费按规定由单位支付。
相关费用和受伤工人的治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职工在工作中发生事故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工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停工期间需要照顾的,由其所在单位负责。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在伤残津贴的基础上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或者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安排工作有困难的,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用人单位为其缴纳按规定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议,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就业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就业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参加工伤保险,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缴纳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不缴纳的,处以未缴纳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按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由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缴纳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和滞纳金后,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资料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本文标签: 工伤有得到惩罚性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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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面君子
2022-03-11 19:27: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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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界判官
2022-03-11 15:42: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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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2 00:13: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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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2 00:15: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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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1 14:29: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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