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工伤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61 | 评论:2
案例简介:
2019年2月26日,李在某项目做架子工,日工资300元。项目现场管理员张负责考勤,月底转账支付李的劳动报酬。2019年4月1日李不小心踩到空摔倒。2019年5月15日,李某的伤情被认定为工伤。2019年8月10日,李的伤情经鉴定为工伤九级伤残。2019年12月25日,李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某建设集团支付工伤赔偿金18万元。
庭审中,某建设集团向仲裁庭提交了劳务分包合同和劳务合同。证明施工队是工程总承包方,施工队与李不存在劳动关系,不应承担工伤责任。建筑集团将部分工程分包给一家建筑服务公司,李是该公司的雇员。关于李主张的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应由劳动服务公司承担。建设集团只是根据人社部人社部发[2014]103号文件的规定,为其承建的工程投保了建筑业工伤保险。
经查,李某与建筑服务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约定期限自2019年2月10日起至项目部任务完成止为合同终止时间。建工集团是“梦幻城1#-8#楼及地下室”工程的总承包商,将外墙工程发包给建筑服务公司。2019年3月1日,建设集团为其承包的工程投保了工伤保险。李受伤后,施工队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后李被认定为工伤,构成工伤九级伤残。2019年10月,工伤保险基金已向建工集团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案例分析:
首先,建设集团是这个项目的总承包方,它把项目分包给了包括一家建筑服务公司在内的几家公司。李受雇于建筑服务公司,在该工程中担任架子工,在施工现场受伤。建设集团作为总承包方,在社保机构缴纳了工伤保险费。李的名字在缴费人名册上,但实际雇主建筑服务公司没有参加工伤保险。李受伤后,建工集团公司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工伤责任主体为建工集团。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建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法〔2005〕1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人社部〔2014〕103号),分包人建筑劳务公司具有合法的用人单位资格,李某也与建筑劳务公司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故建筑劳务公司是李某的真实用人单位,应由李某承担。
对于李工伤待遇支付主体的确定,仲裁员有两种意见:
第一种观点认为,根据《劳动争议处理仲裁法》第二十三条“与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申请仲裁审判活动或者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知参加仲裁活动”,根据施工队的申请或者仲裁委员会的授权,将实际聘用的建筑劳务公司追加为第三人。施工队在工伤保险基金赔偿范围内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建筑劳务公司作为第三方承担用人单位应支付的工伤职工工资、护理费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该办法的缺陷在于,建筑劳务公司承担用人单位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用没有法律依据。但这种方式既能解决工伤责任主体的认定问题和应由基金支付的相关费用问题,又能解决实际用人单位应支付相应费用的问题,还能快速处理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第二种观点认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经工伤职工本人提议,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建设集团应当支付杨停工期间的工资、护理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费用。这种缺陷是由于非发包人的施工队承担了本应由实际发包人承担的发包人的主要责任,施工外包公司构成不当得利。
结果:决定由施工队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思考:
在当前建筑行业大规模存在转包和分包的前提下,灵活处理是一种探索。人社部发〔2014〕10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施工项目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可以优先办理各项社会保险中参加工伤保险的手续,但没有规定只有施工单位才能申报和索赔工伤。为了充分保障工伤职工的权益,避免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发生口角,实际用人单位应当进行工伤申报。经人社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对于确实属于参保项目的工伤,基金应当支付相应的工伤待遇,充分发挥工伤保险在建筑行业的意义。
相关文章
网友点评
霸气帝王
2022-03-11 20:30:52 回复
待遇支付主体的确定,仲裁员有两种意见:第一种观点认为,根据《劳动争议处理仲裁法》第二十三条“与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申请仲裁审判活动或者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知参加仲裁活动”,根据施工队的申请或者仲裁委员会的授权,将实际聘用的建筑劳务公司追加为第三人。施工队在工伤保险基金赔偿
祖传撩妹技
2022-03-12 01:07:30 回复
的前提下,灵活处理是一种探索。人社部发〔2014〕10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施工项目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可以优先办
见仁见智
2022-03-11 18:12:42 回复
月15日,李某的伤情被认定为工伤。2019年8月10日,李的伤情经鉴定为工伤九级伤残。2019年12月25日,李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某建设集团支付工伤赔
本文已有2位网友发表了点评 - 欢迎您
红际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