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事务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72 | 评论:1
艺术经纬:我被李开的车撞伤后,交警认定李全责。经调解,我与李某达成协议,由李某向我支付实际医疗费用及赔偿金。后来因为李下落不明,我找李的保险公司索赔,但是因为我和李达成协议被拒绝,也就是说只能找李赔付。请问保险公司的理由成立吗?读者:郭燕姿
燕子果读者:保险公司的理由不能成立。你与李灿达成的赔偿协议不能成为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理由。因为协议的当事人是你和李,而不是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保险公司对你和李的协议没有任何权利。另一方面,保险公司必须承担理赔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所以保险公司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来源:安徽法制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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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理赔时是按保险合同上载明的承保理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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