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事务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91 | 评论:1
代理签名的法律问题
在日常生活中,当一份法律文书需要当事人签字,而当事人不在场时,就会出现由他人代为签字的情况。那么,他人签署的法律文书有什么法律效力呢?对当事人有法律效力吗?签名者有什么法律后果吗?本文试图对此进行分析。
一、代理签名对当事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代理签名一般发生在夫妻、父子、朋友、同事、员工、公司等特殊关系的双方之间。代理签名有时直接签当事人名字,有时在当事人名字后注明签名人名字。签字是自己签字确认将受文件约束的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143条的规定,只有具有真实意志的民事法律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如果一方的签名需要他人签名,就意味着需要得到该方的授权,签名人才能在签名前取得代理权,或者事后由该方追认签名。因为意思表示分为明示意思表示和默示意思表示,除授权或追认外,还有一种表见代理行为,即虽然签字人没有代理权,但对方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民法典》第162条规定& # 34;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第171条第1款规定& # 34;行为人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作为代理人。未经代理人追认,对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第172条规定,& # 34;如果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作为代理人,而对方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则代理行为有效。"
案由:海南陵水宝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宇公司)、、、三亚志诚彩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志诚公司)、徐丽、王伟、李翔宇及第三人陈、李书明、马[(2019)最高人民法院民四终字第424号],法院认为& # 34;马和陈在签署本协议之前,并未得到徐丽和王伟的授权。公司股权属于公司法上的财产权益,其处分应由登记股东本人或其授权人行使。马与徐丽、陈与王伟虽为夫妻关系,但马、陈转让徐丽、王伟名下的公司股权仍属越权行为。上诉人主张马与徐丽、陈、王伟为夫妻关系,涉案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同样,陈对李翔宇股份的处置也必须得到李翔宇的授权或追认。......在李翔宇明确不认可陈签字行为的情况下,陈处分李翔宇股权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本案中,陈与马的签字行为虽属于无权代理,但也应考察该行为是否构成表见代理。......而且据原审查明,2017年5月27日,罗城公司发给宝宇公司的解约通知,并未涉及陈和马代签,说明当时志城公司及其股东认可了代签。基于上述事实,宝宇公司、、主张有理由相信陈有代理权,陈、马签名构成表见代理,有事实根据,本院予以采纳。"
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即使双方是夫妻关系,一方的商事行为在未经另一方授权或追认的情况下,并不自然对另一方产生法律效力,夫妻之间的相互代理行为仅限于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但如果构成表见代理,则签字人的签字对当事人本身具有法律效力。
关于保险人代为签字的行为,比如最高法院《关于适用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三条规定,被保险人或者被保险人的代理人未在保险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代为签字或者盖章的,对被保险人不发生效力。但是,投保人已缴纳保险费的,视为其代表投保人签字或者盖章行为的认可。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代为填写保险单证,然后投保人签字或者盖章确认的,代为填写的内容视为投保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但是,有证据证明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有《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一条有关规定的除外。
因此,当事人代签当然不具有效力。根据法律规定,代签名行为通常在三种情况下对当事人有效,法律效力归于当事人:(1)当事人授权签名人代表签名人,签名人代表签名人行事;(2)代理签名人虽无代理权,但当事人事后已追认代理签名人;(3)当事人实施某种行为,使对方有理由相信签字人有代理权,构成表见代理。另外,如果签名人只签当事人的名字,如果有假签名,如果当事人否认,经过笔迹鉴定不是当事人的签名,对当事人没有法律效力。注意,如果当事人只否认签名不是自己签的,不申请笔迹鉴定,法院不予支持。
二。对签字人是否有任何法律后果
代签的情况有很多,比如代签合同,代签收条,代签借条等等。签名人的主观意图主要有两种:一是善意,二是恶意。
一般签名人除了要签上当事人的名字外,还要签上签名人的名字(如“欠条”签名处签名人的名字:王某、李某代)。如果当事人否认签名,不予追认,如果对方是善意的,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善意的对方有权要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所受的损害请求赔偿。但是,赔偿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对方可以获得的利益。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由对方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代表签名人签名的行为属于执行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任务的人的,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在其授权范围内以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对执行任务人员权限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代理签名人与对方恶意串通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行为人与对方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三。温馨提醒
1.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不要轻易用自己的名字给别人签名。
2.签名应由当事人自己签名。
3.特殊情况需要他人代当事人签名的,他人应当取得当事人的授权,取得代理权限,或者由当事人事后追认,以承认代当事人签名的行为。
本文标签: 劳动合同委托代理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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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小季风
2022-03-11 17:57:32 回复
者就其所受的损害请求赔偿。但是,赔偿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对方可以获得的利益。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由对方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代表签名人签名的行为属于执行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任务
恶魔的宠爱
2022-03-11 21:05:01 回复
。另外,如果签名人只签当事人的名字,如果有假签名,如果当事人否认,经过笔迹鉴定不是当事人的签名,对当事人没有法律效力。注意,如果当事人只否认签名不是自己签的,不申请笔迹鉴定,法院不予支持。二。对签字人是否有任何法律后果代签的情况有很多,比如代签合
月下温酒
2022-03-11 22:46:47 回复
夫妻、父子、朋友、同事、员工、公司等特殊关系的双方之间。代理签名有时直接签当事人名字,有时在当事人名字后注明签名人名字。签字是自己签字确认将受文件约束的行为。根据《民法典》第143条的规定,只有具有真实意志的民事法律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如果一方的签名需要他人签名,就意
野鹿眠
2022-03-11 23:50:16 回复
,但也应考察该行为是否构成表见代理。......而且据原审查明,2017年5月27日,罗城公司发给宝宇公司的解约通知,并未涉及陈和马代签,说明当时志城公司及其股东认可了代签。基于上述事实,宝宇公司、、主张有理由相信陈有代理权,陈、马签名构成表见代理,有事实根据,本院予以
山野浓雾
2022-03-11 22:57:51 回复
述事实,宝宇公司、、主张有理由相信陈有代理权,陈、马签名构成表见代理,有事实根据,本院予以采纳。"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即使双方是夫妻关系,一方的商事行为在未经另一方授权或追认的情况下,并不自然对另一方产生法律效力,夫妻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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