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工伤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72 | 评论:1
资料来源:Zhonggong.com。
2019年6月4日,朱万山与本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在合同第十九条约定:工作期间有下列错误或情形之一,构成严重违纪的,本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时不予支付任何补偿:.....................................................................................................如上所述,公司的员工手册也有同样的规定。
2021年4月11日上午9点多,朱万山开车上班。因为厂里停车位满了,他只好把车停在厂外,从人行步道走进工厂。由于没有带工作证,他让门卫张玉奎为他打开了进出通道。在沟通过程中,双方发生争吵,朱万山首先辱骂张玉奎。
张玉奎对朱万山的行为非常生气。他拿起铁锹砸在门梁上,想吓唬朱万山。没想到,铲子坏了之后,铲头往后倒的时候划伤了朱万山的脚。经民警调解,双方搁置争议。
5天后,公司以朱万山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向其送达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双方劳动关系于2021年4月17日解除。
朱万山不服公司决定,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要求裁决公司向其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17万余元。仲裁机构经过审理,驳回了他的仲裁请求。
朱万山不服仲裁裁决,向法院提起上诉。
法院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本案中,公司与朱万山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其在工作期间,如有打架、斗殴、暴力等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德、公序良俗的行为,情形构成严重违纪,公司有权解除其劳动合同,且不支付任何赔偿金。公司的员工手册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公司依据《员工手册》解除朱万山的劳动合同在法律上是正当的,不存在违法性。
据此,法院判决驳回朱万山的其他诉讼请求。朱万山上诉后申请回避,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评论】
民法典实施后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一)》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规章制度,可以作为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劳动者请求优先适用该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案中,无论是根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还是员工手册的规定,朱万山的行为均构成严重违纪,公司可以解除其劳动关系。
本案中,朱万山严重违纪被确认是因为其上班时未按规定携带工作证件进入公司,其过错在先。在与门卫张玉奎沟通时,朱万山言语粗暴引发口角冲突,升级为治安事件,其行为更是雪上加霜。打架过程中,双方虽无肢体接触,但朱万山应承担主要过错责任。
事后,朱万山想通过向张玉奎支付赔偿金的方式改变事件冲突的原因,想将公司合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变更为非法,进而获得相应的赔偿。因缺乏事实证据,违反诚实信用和职业道德,法院依法作出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的判决。(本文当事人均为化名)
(据劳动晨报检察官杨学友)
编辑:郭丽娟
本文标签: 触犯劳动合同法判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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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山道人
2022-03-11 20:33:51 回复
定携带工作证件进入公司,其过错在先。在与门卫张玉奎沟通时,朱万山言语粗暴引发口角冲突,升级为治安事件,其行为更是雪上加霜。打架过程中,双方虽无肢体接触,但朱万山应承担主要过错责任。事后,朱万山想通过向张玉奎支付赔偿金的方式改变事件冲突的原因,想将公司合法解除劳
梦中遇鹿
2022-03-11 17:37:38 回复
资料来源:Zhonggong.com。2019年6月4日,朱万山与本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在合同第十九条约定:工作期间有下列错误或情形之一,构成严重违纪的,本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时不予支付任何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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