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工伤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79 | 评论:2
导读:1。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调查工伤(死亡)事故是否属于工伤的程序;2.县级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评定的伤残等级;3.协商赔偿程序;4.如与用人单位协商不成,可依据《劳动仲裁条例》提起仲裁程序;5.如果对劳动仲裁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工伤维权的程序复杂漫长,超出了劳动者的一般理解。所以工伤后最好委托专业律师介入,做好维权工作。下面简单介绍一下工伤赔偿程序,希望对工伤职工有所帮助!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无营业执照或者未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和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发生事故或者患职业病的,单位应当对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雇主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或者死亡的,单位应当对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
前款所列残疾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与单位就赔偿金额发生争议的,以及前款所列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与单位就赔偿金额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办理。
工伤认定、鉴定和赔偿。
一、工伤申报程序:
只有在用人单位已经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了工伤保险的情况下,才可以办理这个手续。
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诊断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报告。
二。工伤认定程序: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死亡)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于工伤,这是一般工伤的第一步。但用人单位书面认定为工伤,且未办理工伤保险的,可省略此程序。
注意两次工伤认定:如果单位没有进行工伤认定备案,工伤受害人必须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社保经办机构调查确认后,应当书面通知单位和受害人。
三。工伤认定程序:
工伤鉴定是指县级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医疗终结或者医疗期满后(即完成工伤认定程序后),依据工伤认定结果对其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的行为。广义的工伤认定包括“劳动能力”和“伤残等级”的认定。狭义的工伤鉴定是指伤残等级鉴定。
工伤认定、鉴定和赔偿。
四。商业赔偿程序:
工伤鉴定后,可以按照鉴定标准计算赔偿金额。单位已投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直接按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未参保的(特别是在工伤保险机构参保的),按照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五、劳动仲裁程序:
如果与用人单位协商不成,可根据《劳动仲裁条例》启动仲裁程序。
六。法院诉讼:
不服劳动仲裁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和解。不服一审法院判决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七。执行程序:
仲裁或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金的,可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执行局提出执行申请,由法院执行。
八。投诉程序:
如果对生效判决不满意,可以申请启动再审程序,但一般比较难。
以上是“虎都法人”为您整理的《工伤赔偿程序怎么走?我们必须了解工伤赔偿的程序。”可以通过仲裁或者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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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工伤上诉要走什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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