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208 | 评论:1
宝山区的宋先生有一套安置房,在里面住了19年。然而,两年前,戏剧性的、令人震惊的一幕出现了。一个完全不认识宋先生的陌生人突然拿着这套房子的房产证出现,声称宋先生住的房子是他的。他要求宋先生立即退房,并支付高达50万元的房屋使用费。听到这个消息,宋先生肺都要炸了。他的房子怎么一夜之间变成别人的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眼看着自己唯一一套房子的产权莫名其妙变成了别人的,他就要流落街头了。无奈之下,宋先生只好一边打官司,一边寻求媒体的帮助。要弄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还得从十九年前说起。宋先生今年56岁。他一直在宝山区生活和工作。他年轻时在一家工厂做油漆工,后来改行做保安。19年前,宋先生家的老房子拆迁时,他分到一套安置房,此后一直住在里面。因为听说办理房产证要交费,所以直到2018年,在女儿的催促下,他才去宝山房产交易中心办理了房产证。
房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告诉宋先生,他提供的房屋地址和房产证已经注销,但房主不是他。听说他家的房子已经被别人许可了,宋先生的脑子一下子就大了。他想查车主信息,却被告知这是个人隐私,不能查。
更让人震惊的是,这个房产证是18年前发的。那么,这个产权人是谁呢?既然拿着房产证,为什么这么多年还不来要房子?宋先生没有办法找到这个人,因为产权信息不是想查就能查的。正不知所措的时候,他没想到宋先生收到了律师函。他这才知道,有他房产证的人叫“某”忠。我们这里简称他为忠诚先生。忠厚先生说,他持有这套房子的房产证,他是房子的主人。他要求宋先生返还房产,并支付19年50万。
2018年底,宋先生在掌握了对方的一些基本信息后,将中厚先生告上了法庭。通过庭审,宋先生才明白,为什么自己的房子和被告钟厚先生有关系。原来,2000年,恰逢住房政策改革,宝山某单位将一套公房作为福利房分给了忠厚先生。不久后,钟厚先生与宝山区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签订了上海市公有住房买卖合同,买下了这套房子。然而,拿到房子不久,忠厚先生就后悔了。他觉得房子在六楼,太高了,就向单位申请了另一套房子。六楼的房子还给单位后,分配给宋先生作为安置房。那么,房子为什么还在忠厚先生的名下?
宋先生猜测,19年前,中厚先生应该是带着自己分配住房的福利材料和当年公房的房卡,上面标有中厚先生的名字,到当时的房改办签订了公房买卖合同,所以当时一年后,中厚先生是可以去房产交易中心取得这套房子的产权的,而且这整个程序看起来是合法的。
在法庭上,钟厚先生辩称,当时房子是还给单位了,但是他交的12万购房款没有还给他,所以他去办了房产证,持有房产证这么多年也没有人提出异议,所以他认为自己依法拥有房屋的所有权。然而,法院不接受这一点。法官认为,宋先生一直居住在该房屋中,而钟厚先生在同一时期购买了另一套房屋,20年来从未对该房屋主张任何权利。所以他辩称房子一直归他所有,这显然违背常理。
那么,19年前的问题是什么?为此,法院追加了四名被告,即拆迁安置单位——上海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房屋中介机构——上海市宝山区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房屋产权公司——上海宝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房屋原所有权人——上海宝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0年8月,宝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通过法庭调查,真相终于开始浮出水面。上海宝琦房地产公司的代理律师说,他(中厚先生)确实买了这套房,也交了房款。然而,在这之后,因为他认为这套房的楼层太高,他对原单位声称,你会为我改变它,然后他改变了这套房在杨现在。但杨在换套房后,并未支付全款,而是将他在杨家购买的房产的这部分房款冲抵。
原来,忠厚先生用12万买了第一套房子。换房时,第二套房子面积更大,价格更高,总价20多万。于是中厚先生直接用首套房抵消后,补了8万多的差价。
房地产公司的律师表示,开庭之初,他认为钟厚先生可能时间久远,记忆模糊。后来,他发现没那么简单。中厚先生说他全款买的第二套房,没有冲抵。他还否认了他和妻子当年交过的所有手续和凭证。律师说,他(钟厚先生)本人否认这8万元是杨的财产。那么这就意味着在这个房产的交易中,他的所有权是有瑕疵的。因此,律师在法庭上还提出,作为房地产公司,我们将保留对杨房产的其他权利。
庭审结束后,原被告双方律师表示,钟厚先生的行为很可能已经涉嫌刑事犯罪。
8月14日,宋先生及其代理律师来到宝山区杨兴派出所,以钟厚先生涉嫌诈骗、职务侵占罪为由向警方报案。同时,律师也表示会和法官沟通,希望法院能直接将这一可能涉嫌刑事犯罪的线索移交给警方调查。告诉特勤律师,从房地产公司在庭审中提供的证据来看,这位叫忠厚的先生的所作所为确实不忠。对于此案,法治特勤组将持续关注。
本文标签: 侵占房屋属于什么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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