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29 | 评论:3
这位律师发现,几乎所有的协议离婚手续中,双方都会为先办理离婚手续还是先办理财产变更登记而纠结,原因基本都是互不信任。比如主动提出离婚的一方,总想先办理约定的离婚手续,离婚后再办理财产变更登记,防止对方在财产更名后反悔,不同意离婚。被动离婚者担心一旦完成约定的离婚手续,无法拿到事先协商好的那部分离婚财产。
基于以上原因,本离婚律师建议您遵循以下原则:
坚守自己的底线,为了打消对方的顾虑,适当让步。比如,如果你是提出离婚的一方,在坚持先办理离婚手续的前提下,可以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离婚后财产变更登记、过户的步骤以及各自的责任。
当然,如果双方都想离婚,还有点信任的话,约定的离婚程序是先把产权人的名字改了再离婚。这是因为夫妻改财产名更方便,离婚后改名字更麻烦。
本文标签: 为什么先过户再离婚好
温馨提示:本文是作者 文科de新浪 发表的文章,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相关文章
红际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