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路桥新闻网任先生:郭将车借给杨,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出于好心,郭把车借给了杨驾驶。事发当天,杨某驾驶车辆超载超速行驶,余某坐在杨某驾驶的车上。因对路况不了解,驾驶速度过快,杨驾驶车辆撞向路边树丛,发生交通事故,致某某死亡。请问
在上下班的路上,一些工人被车撞出了事故,他们的身体也因此受伤。很多劳动者受伤后,希望从工伤保险中获得赔偿,这样自己受伤后的医疗费用就可以报销了。那么,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受伤不算工伤?广西胡明律师事务所林书昌律师详细解答:上下班途中的意外伤害
本案是“2020年南京法院劳动人事争议十大典型案例”的第五个案例。[判断要点] 因第三人侵权导致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除工伤医疗费用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案例来源]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2020)苏民初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人员死亡或者重伤,机动车没有过错的,应当分担对方经济损失的10%。”紧的时候有疑问。这时候保险公司应该怎么赔偿?如果系统按照无责任录入,无法调整10%,那么只能按照第二责任录入情况,但与事实不符
如果符合其他条件,职工在事故中负同等责任,也可以申报工伤。交通事故认定工伤的条件如下:1、必须在上下班的路上。2.这一定是一起交通事故。不管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双边事故还是单边事故,只要是交通事故。3.我一定不是事故的主要责任者,即我无责
红际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