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德法律研究员河西】(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还应注意这种情况的应用。并不是说用人单位只要存在社会保险缴纳违法的情形,就可以行使强制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如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共同讨论劳动争议案件适用
病历王大猛于2017年6月28日加入欧科公司担任销售总监,劳动合同于2020年6月27日到期。2019年12月2日,公司总经理给王大猛发微信说:“我告诉你:如果到本月底公司的莫拉总库存不能少于1000瓶(含1000瓶),从下个月起你就不用来
在生活中,每个人都是劳动者,我们经常会遇到加班没有加班费,随意调岗,随意辞退这样的事情。作为工人,我们真的很可怜。这时候就需要前期收集证据,后期再去仲裁委起诉。1.建立劳动关系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在入职一个月后签订。员工入职后,很多用
作者:卢大伟,写于2021年7月29日。一、问题的提出《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一》)第四十五条规定了额外赔偿。第四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
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应该如何计算?看市人社局的解读↓梁潇于2018年加入一家日化公司,担任该公司的财务职务。今年9月底,公司HR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表示将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梁潇的经济补偿金应该如何计算?资料来源:市
当公司拖欠工资,不缴纳社保时,我们可以以此为由强制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操作是,我们可以直接向公司提交强制离职的书面材料,但这样一来,除非能拿到公司出具的确认回执,否则在以后的诉讼过程中很难举证,大部分公司都不会出具
需要区分撤销行为是谁做出的,如何撤销。如果是劳动者解除的: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主动提出解除意向,与单位协商解除。这样解除劳动合同的,在双方达成协议时解除,或者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和条件达到后解除。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
上一期讲了用人单位可以单方强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我收到了很多粉丝的评论,还有一些私信,我们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很多人关心的是,除了所谓的强制注销,是否还有其他情况。当然有。今天大斌就给大家分享一下用人单位可以温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所谓轻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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