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246 | 评论:3
数罪并罚是一个人犯数罪,法院分别判处数罪后,如何将这些刑罚合并执行的问题。那么数罪并罚的计算方法和量刑是怎样的呢?什么情况下会数罪并罚?上海市江森健律师事务所田律师评析。
一、数罪并罚的计算方法
判决宣告前犯数罪的,除死刑、无期徒刑以外,应当执行的刑期在总刑与数刑的最高刑之间酌情决定,但是管制的期限最高不得超过三年,拘役的期限最高不得超过一年,有期徒刑的期限最高不得超过二十年,总刑不满三十五年的, 如果总刑期超过35年,最高刑期不得超过25年。 数罪之一被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
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罪犯有判决宣告以前没有宣告的其他罪行的,应当就新发现的罪行作出判决,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确定应当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入新判决的刑期。
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罪犯又犯罪的,应当就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根据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以前罪未执行的刑罚和后罪判处的刑罚,确定应当执行的刑罚。
第二,数罪并罚的判决
一般情况下,数罪并罚直接按上述规则办理。关键问题是判决宣告后,在刑罚执行过程中漏罪或新罪的合并处罚方式。因此,本罪已依法判决执行一定时间(刑期),与其他罪并罚涉及如何处理已执行的刑期。对此,刑法第70条和第71条规定,应当分别适用“先结合(加)后减少”和“先减少后结合(加)”的方法。这两种方法的区别在于刑罚执行过程中发现的犯罪是漏罪还是新罪。如果是漏罪(即判决宣告前实施但尚未判决的犯罪),应适用“先合并后减轻”的合并处罚方法。即:漏罪并罚——先减后减已执行的刑期,从而确定此时(即发现漏罪并罚时)仍要执行的刑罚或刑期范围;新罪并罚——先减去已经执行的刑期,再将剩余刑期与新罪的刑罚合并,结果就是此时(即新罪并罚时)仍需执行的刑罚或刑期范围。先减后增:是指与原生效执行刑罚相结合的方法,而不是以原判决宣告刑罚,同时查明漏罪和新罪:“先减后增再结合”。
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又犯新罪,并且在原判决宣告前发现自己漏罪的,应当按照刑法第七十条规定的先合并后减轻的方法,将漏罪与原判决的罪并罚;新罪的刑罚与前罪并罚的,未执行的刑罚按照刑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先减后并的方法合并处罚。
田律师补充:
三。什么情况下会数罪并罚?
数罪并罚是指犯有两个以上罪行的罪犯,在对各罪定罪量刑后,按照一定的原则进行判决执行的刑罚。我国刑法第69条、第70条、第71条分别作出了规定。
普通犯罪是指在判决宣告之前发现的犯罪,对这类犯罪的数罪并罚是典型的数罪并罚形式。我国的数罪并罚原则就是根据这种情况规定的,因为我们对数罪并罚原则做了详细的论述。因此,对于判决宣告前发现的数罪并罚,可以根据我国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直接适用。
我国《刑法》第七十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有判决宣告以前没有判决的其他犯罪的,应当就新发现的犯罪作出判决,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入新判决确定的刑期。”
对新罪的再犯应当合并处罚,我国刑法第七十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新罪的,应当就新犯的罪作出判决,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确定应当执行的刑罚。”
1987年从事律师工作。现基本不承接业务。注重法学理论研究,侧重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程序。专注法制文学创作。贵州省作家协会会员。相关文章
网友点评
独恋一枝花
2022-03-14 04:06:00 回复
数罪并罚是一个人犯数罪,法院分别判处数罪后,如何将这些刑罚合并执行的问题。那么数罪并罚的计算方法和量刑是怎样的呢?什么情况下会数罪并罚?上海市江森健律师事务所田律师评析。 一、数罪并罚的计算方法判决宣告前犯数罪的,除死刑、无期徒刑以外,应当执行的刑期在总刑与数刑的最高刑之间酌情决定,但是管制的
打不倒的小熊
2022-03-14 08:49:44 回复
这类犯罪的数罪并罚是典型的数罪并罚形式。我国的数罪并罚原则就是根据这种情况规定的,因为我们对数罪并罚原则做了详细的论述。因此,对于判决宣告前发现的数罪并罚,可以根据我国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直接适用。我国《刑法》第七十条规定:“判
神明替我护你
2022-03-14 09:12:41 回复
当就新发现的犯罪作出判决,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入新判决确定的刑期。”对新罪的再犯应当合并处罚,我国刑法第七十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新罪的,应当就新犯的罪作出判决,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确定应当执行的刑罚。”1987年
本文已有3位网友发表了点评 - 欢迎您
红际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