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事务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34 | 评论:3
买房是人生中一笔很高的开销。买房不容易,签合同是特别重要的环节。经签字确认的合同内容受法律保护。签订合同后,如果买方想退房或逾期付款,一般都逃不过违约责任的惩罚。近日,黄岛法院审理了一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边肖吧!
购房者逾期付款,开发商告上法庭。
2019年6月,某房地产公司与高某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约定,高某购买某房地产公司开发的房屋一套,总房价620余万元。同时约定高某在签订合同时支付总货款的40%,即250多万元给某房地产公司,剩余370万元在2019年7月前支付。直至2019年12月,高某剩余房款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某房地产公司多次催缴高某按揭资料及违约房款,高某仍未按约定支付。多次催告无果后,某房地产公司将高某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立即支付剩余房款370余万元,并按合同约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共计30余万元。
如果被告想退房,合同就继续或者解除。
庭审中,被告对合同未及时履行的事实没有异议,但认为原告变更了小区的规划设计,被告承诺的相关事项无法履行,故被告提出不想再购买房屋,要求解除合同。被告还提出,签订预售合同后,原告收回全部合同。被告没有合同原件,不知道付款时间。双方就此事进行了多次交涉,但未能达成一致。原告主张,为避免合同签订后遭受损失,已签订的涉案合同未给被告。根据双方的陈述,案件争议的焦点是:涉案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否应当解除?被告是否应该支付原告所欠的本金以及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法院判决继续履行合同,被告不承担违约金。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合法有效,应受法律保护。同时,没有证据证明原告在销售期间变更了住宅规划,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关于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双方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是平等的民事主体。涉案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当事人一方即被告应持有合同原件的复印件。但被告签订合同后,原告始终拒绝向被告提供合同,被告未持有合同,不知道具体付款时间,故不应承担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责任。综上所述,法院依法判决原、被告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应按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被告应支付原告所欠本金,但不应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法官说:
诚实信用原则是民法的基本原则。当事人签订合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签订后,开发商作为平等的民事主体,应及时将合同原件交给购房者,否则将承担不利后果。同时,作为购房者,买房也要谨慎。签订合同后,应及时履行付款义务,减少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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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青岛市黄岛区法院
编辑:石慧审计:傅德辉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会议:审理涉疫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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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人死了还要赔偿违约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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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霸气帝王
2022-03-14 07:11:41 回复
多万元给某房地产公司,剩余370万元在2019年7月前支付。直至2019年12月,高某剩余房款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某房地产公司多次催缴高某按揭资料及违约房款,高某仍未按约定支付。多次催告无果后,某房地产公司将高某诉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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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4 06:15:15 回复
审理认为,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合法有效,应受法律保护。同时,没有证据证明原告在销售期间变更了住宅规划,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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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4 01:01:07 回复
但不应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法官说:诚实信用原则是民法的基本原则。当事人签订合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签订后,开发商作为平等的民事主体,应及时将合同原件交给购房者,否则将承担不利后果。同时,作为购房者,买房也要谨慎。签订合同后,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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