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251 | 评论:2
合肥市民李明(化名)终于拿到了新房的房产证(俗称房产证),但他认为“晚了”。他选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将开发商起诉到法院要求违约金。一审败诉后,他继续上诉。近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改判开发商违约,并支付李违约金1.5万余元。
我拿到了不动产权证书,但是太晚了。
2016年6月,合肥蓝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光公司)与李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李明购买了位于合肥高新区长宁大道与蔡红路交叉口东北角的金庸花园小区一套房屋,总价为152万元。根据合同约定,出卖人应当在2019年3月9日前将符合条件并符合约定的商品房交付给李明。
根据合同约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后60日内将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双方按以下方式处理: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后30日内将已付房价款返还给买受人;买受人拒绝退房的,出卖人应按已付房价款的1%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上述合同签订后,李明向蓝光公司支付总货款152万元,并办理了相关手续。
2019年3月28日,合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初始登记申请,包括涉案房屋,并办理初始登记证书业务。2019年4月9日,蓝光公司取得了包括涉案房屋在内的权属初始登记证明。
然而,直到2020年7月22日,李明买的房子才拿到不动产权证书。
不清楚60天是大证还是小证。
李明认为,其购买的房屋于2018年12月交付,但其于2020年7月取得产权证,历时500多天,蓝光公司违约。
他认为,合同约定开发商应当在交付后60日内将申请材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应当是指办理权属转移登记的材料,即业主取得的小证,而不是开发商取得的不动产初始登记的大证。于是,他将蓝光公司诉至合肥高新区法院,要求蓝光公司支付违约金15200余元。
开发商认为合同中没有约定开发商是否要在60天内提交材料备案,即申请大证还是小证。李明明白,申请小证是没有依据的。开发商称,其已在约定期限内提交申请材料,不应承担责任。
60天内认定开发商败诉。
高新区法院一审认为,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涉案房屋合同约定2019年3月9日前交付房屋。因此,蓝光公司应于2019年5月8日前将卖方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蓝光于2019年3月28日申请了包括涉案房屋在内的初始登记,并于2019年4月9日取得了包括涉案房屋在内的权属登记证书。因此,蓝光公司已经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信息提交义务,并未违约。至于认证后的进度,并不取决于蓝光公司。
故一审法院判决驳回李明的诉讼请求。
李明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法院对协议进行了解释,驳回了一审。
合肥中院二审查明,涉案房屋契税由李明于2019年5月28日向税务部门缴纳。同日向蓝光公司支付维修基金,房屋于2020年7月22日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二审时,合同中约定,房屋交付后60日内,出卖人应当将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根据相关法律,不动产的登记包括首次登记和转移登记,但合同中双方约定的登记并未明确是首次登记还是转移登记。但根据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法登记后发生效力。因此,买受人依法办理商品房登记后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是必然要求。
因此,上述合同约定的内容应解释为蓝光公司应在房屋交付使用后60日内向产权登记机关提交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所需的资料,以符合房屋买卖的目的和实际情况。
二审认为,一审法院以蓝光公司已在约定时间内取得初始登记证为由,认定蓝光公司已履行提交材料的义务,是不当的。
开发商违约应得到赔偿。
二审认为,蓝光公司于2018年12月21日通知交房,但李明在验房时未将登记费及资料交给蓝光公司,而是自行于2019年5月28日向税务部门缴纳了契税。所以这个时间节点之前的认证进度并不取决于蓝光公司。
但买方履行完义务后,认证的后续进展取决于蓝光公司。因此,蓝光应当在2019年7月26日前向产权登记机关提交申请材料,但蓝光直到2019年10月16日才缴纳过户登记所需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此时距李明向蓝光支付维修资金已经超过140天,远远超过合同约定的期限,已构成违约。蓝光公司应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金。
近日,合肥中院二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合肥蓝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逾期申请支付违约金15200元。
交房后90天内,开发商负责拿不到房产证。
安徽盛远律师事务所李俊律师表示,办理产权证是开发商的合同义务。抛开本案不谈,近年来,尤其是在房地产热点城市,开发商长期挪用业主办证费用,大面积拖延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现象屡见不鲜,已经严重侵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预售商品房的所有权人自房屋交付之日起90日内未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司法实践中,开发商往往将办证延迟归咎于政府相关部门。事实上,2018年以来,政府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台了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业主不能按时拿到房产证,往往主要责任在开发商。因此,当业主利益受损时,可以通过诉讼维护合法权益。此外,他还提醒开发商要按合同履行义务,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
来源:安徽商报
本文标签: 我有房产证为什么还输了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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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你是我的菜哦
2022-03-12 23:38:37 回复
涉案房屋合同约定2019年3月9日前交付房屋。因此,蓝光公司应于2019年5月8日前将卖方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蓝光于2019年3月28日申请了包括涉案房
棒棒糖砸你
2022-03-12 21:05:39 回复
,合肥中院二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合肥蓝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逾期申请支付违约金15200元。交房后90天内,开发商负责拿不到房产证。安徽盛远律师事务所李俊律师表示,办理产权证是开发商的合同义务
超级干饭人
2022-03-12 20:42:54 回复
元。我拿到了不动产权证书,但是太晚了。2016年6月,合肥蓝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光公司)与李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李明购买了位于合肥高新区长宁大道与蔡红路交叉口东北角的金庸花园小区一套房屋,总价为152万元。根据合同约定,出卖人
三分酒意
2022-03-13 00:42:38 回复
合肥市民李明(化名)终于拿到了新房的房产证(俗称房产证),但他认为“晚了”。他选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将开发商起诉到法院要求违约金。一审败诉后,他继续上诉。近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改判开发商违约,并支付李违约金1.5万余元。我拿到了不动产权证书,但是太晚了。2016年6月,合
热情的邻居
2022-03-13 03:04:54 回复
蓝光公司应于2019年5月8日前将卖方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蓝光于2019年3月28日申请了包括涉案房屋在内的初始登记,并于2019年4月9日取得了包括涉案房屋在内的权属登记证书。因此,蓝光公司已经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信息提交义务,并未违约。至于认证后的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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