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81 | 评论:2
鉴于人事档案作为员工个人信息的储存库,包含了简历、自传、考核(评价)、奖惩、任免、工资等信息,这就决定了它对员工的重要性。但现实中,人事档案引发的纠纷并非个例。应该如何应对?
如果文件丢失,可以重新发布
孙女士离职后,在另一家公司工作。鉴于公司一再推诿要办理档案转移手续,孙女士通过“追打”终于得知了自己档案已被公司丢失的真相。面对孙女士的补办要求,公司一直没有做出答复。
评论
孙女士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仲裁后提起民事诉讼,责令公司补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一)》第一条第(四)项规定,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依法提起诉讼而发生的争议,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事档案被原单位遗失后当事人能否起诉原用人单位补发人事档案并赔偿经济损失的批复》也指出,保管档案的企事业单位遗失他人档案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当事人提起诉讼,请求补发案卷并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拒绝调取文件并有权索赔
张女士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到期后,虽然公司多次挽留,甚至承诺给她高薪、高福利、高待遇,但她仍不为所动,坚持离职,到另一家单位工作。
作为报复,该公司没收了张欣的档案,并以她的辞职和交接手续不完整为由拒绝移交。
评论
即使张女士辞职交接手续不全,公司也不得扣留或拒绝调取其档案。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原劳动部《关于固定工签订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函》第一条第二项也指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后,应当及时将劳动者档案转移到劳动者新的接收单位;没有接收单位的,应当转到职工户口所在地。”即无论员工离职交接手续是否完备,用人单位都有义务及时调出其个人档案,否则必须赔偿员工因此遭受的损失。
查询文件,不要随意
在职场打拼多年的刘女士,在多家用人单位工作过,档案在不同的人才交流中心转发。
2021年4月,刘女士再次从某公司离职时,要求该公司对其简历、聘用、任免、工资、待遇、奖惩等情况进行核对并复印。记录在她的档案里,但公司拒绝了,因为她无权查看。
评论
刘女士没有查询权。
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人员的人事档案属于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分别规定:“查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应当办理审批手续。咨询单位应当说明咨询理由,备案单位根据规定和需要确定所需备案材料。”"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者借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也就是说,有权查询流动人口人事档案的主体只能是单位,任何个人无论出于什么原因、理由、目的都无权查询。因为刘女士在很多用人单位工作过,是外来务工人员,公司自然可以拒绝。(闫东岳系江西省兴国县人民法院法官)
来源:中国妇女报
本文标签: 丢失档案合同属于什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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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本人纯属虚构
2022-03-12 19:32:59 回复
件适用法律的解释(一)》第一条第(四)项规定,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依法提起诉讼而发生的争议,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事档案被原单位遗失后当事人能否起诉原用人单位补发人
等我变优秀
2022-03-12 15:28:48 回复
鉴于人事档案作为员工个人信息的储存库,包含了简历、自传、考核(评价)、奖惩、任免、工资等信息,这就决定了它对员工的重要性。但现实中,人事档案引发的纠纷并非个例。应该如何应对?如果文件丢失,可以重新发布孙女
渣男惑心
2022-03-12 19:34:43 回复
案里,但公司拒绝了,因为她无权查看。评论刘女士没有查询权。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人员的人事档案属于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分别规定:“查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兜里没钱了
2022-03-12 14:44:07 回复
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原劳动部《关于固定工签订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函》第一条第二项也指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后,应当及时将劳动者档案转移到劳动者新的接收单位;没有接收单位的,应当转到职工户口所在地。”即无论员工离职交接手续是否完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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