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工伤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51 | 评论:2
[咨询法律问题,点击文末蓝色字体了解更多]
有以下规定:
1.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延续和终止,直至相应情形消失。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2.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接触职业危害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乙方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或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文标签: 为什么出了工伤后要终止合同
温馨提示:本文是作者 法律粉丝团 发表的文章,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相关文章
红际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