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损害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73 | 评论:3
短视频产品提供的人机交互特效道具能否受法律保护,被抄袭后能否维权?近日,杭州互联网法院给出了肯定的答案,在判决中要求抄袭Tik Tok的特效道具下架,抄袭者赔偿Tik Tok 20万元。
本案所涉及的特效道具是2021年Tik Tok十大最受欢迎的有趣特效之一,即“窗剪”。2月4日在Tik Tok上线后,在湖南卫视春晚上被广泛推广,是Tik Tok牛年春节的主打特效。它的主要功能是提供窗口视图和红纸页面。通过识别用户鼻尖的应用轨迹,可以动态显示用户用鼻尖当剪刀在屏幕上“剪”窗花的效果。
《窗花》上线10天左右,Tik Tok发现某短视频平台有非常相似的窗花特效道具,于是将该平台告上法庭。Tik Tok认为,“窗花”的特效构成视听作品,被告的抄袭行为侵犯了Tik Tok的著作权;但被告辩称,该设计属于意识形态范畴,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杭州互联网法院审理后认为,剪窗花、贴窗花是概念,属于意识形态范畴,但如何表现剪窗花、贴窗花可以具体化为具体表现。
本案中“窗口裁剪”的语境设置包括“鼻尖识别定位”、“鼻尖痕迹复制”、“纸张选择”、“场景设置”、“展开方式”等步骤和内容,体现了制作者在场景设置、元素营造、画面衔接等方面的具体创造。这种表达是剪窗花思想的原创表达,应该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法院认为,虽然被告的特效道具外观与“窗剪”不同,但整体展示过程和元素高度相似,难以用巧合来解释。因此,法院最终认定两者构成实质相似,判决被告承担侵权责任。
据Tik Tok相关法律介绍,“窗花”灵感来源于中国传统手工剪纸,以鼻尖作为用户与手机等设备之间的交互媒介。在弘扬中国传统文化的同时,开创了全新的剪纸拜年方式。截至起诉时,该特效的用户量超过2600万,最热话题的视频累计播放量超过11.9亿次。
上述法务表示,这是国内法院首次承认“短视频特效”应受著作权法保护,为“人机交互产生的内容”的归属和独创性判断确立了司法标准。本案的判决对于遏制抄袭和恶意短视频效果,保护行业新的知识产权和创新成果具有典型的示范意义。
新京报记者白编辑宋玉婷校对。
本文标签: 离婚官司抖音账号可以作为法庭证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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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自恋的猪
2022-03-12 00:44:40 回复
时,开创了全新的剪纸拜年方式。截至起诉时,该特效的用户量超过2600万,最热话题的视频累计播放量超过11.9亿次。上述法务表示,这是国内法院首次承认“短视频特效”应受著作权法保护,为“人机交互产生的内容”的归属和独创性判断确立了司法标准。本案的判决对于遏制抄袭和恶意短视频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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