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85 | 评论:2
近日,广州热点科技有限公司(原名广州Tik Tok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热点公司”)被广州市越秀区法院认定构成侵权及不当行为,裁定其停止侵权行为,并向Tik Tok官方报社赔礼道歉及赔偿。
Tik Tok是中国最大、最受欢迎的原创短视频分享平台之一。截至2020年8月,包括Tik Tok火山版在内,其日活跃用户已经超过6亿。自该申请上线以来,原告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并获准注册了大量与“Tik Tok”相关的商标,这些商标具有高度显著性和驰名性。
法院认为,风行公司将字节跳动公司注册的商标“Tik Tok”作为企业名称,在其经营活动中整体使用“广州Tik Tok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及相关配套宣传,意图获得Tik Tok品牌的知名度,取得有利的竞争地位,极易造成相关消费公众的混淆和误认,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也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确立的诚实信用原则。
Tik Tok向法院提交的证据显示,风行公司在其经营场所使用“Tik Tok”、“Tik Tok”标识等商标,包括前台、玻璃门贴、笔筒、员工身份识别挂绳、装饰海报等。在宣传资料中,包括易拉宝广告、员工名片、宣传单、商业合同、网络广告、招聘信息、百度贴吧的用户画像等。,商标如“Tik Tok”和“Tik Tok”的标志也被使用。
此外,热门公司还宣传其为“Tik Tok北京总部电子商务部,隶属Tik Tok公司”、“创始团队来自Tik Tok公司”、“Tik Tok唯一合作电商”。
据了解,早在2018年11月,Tik Tok就向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风行公司的侵权行为进行了工商投诉。同年12月,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前往被告办公地址收集证据,并就侵权行为对被告进行训诫。
然而,截至2019年9月,这家受欢迎的公司并没有停止其他侵权行为,最终被Tik Tok当局告上法庭。案件审理期间,公司名称由“广州Tik Tok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广州风行科技有限公司
据Tik Tok法律事务负责人介绍,这种类似大众公司的“假Tik Tok”以前也出现过。这种现象的实质是,希望与Tik Tok合作的企业,通过蹭“Tik Tok”的名头,误以为自己与Tik Tok有关联,从而非法获利。很多企业签约后才知道合作的不是“李悝jy”,而是“李鬼”,对方很多承诺无法兑现。
上述负责人表示,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Tik Tok的权益,也给有意与Tik Tok合作的企业造成了损失。“我们已经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打击这种恶意‘搭便车’的行为。目前Tik Tok的商标已经被司法机关认定为驰名商标,Tik Tok官方也提交了‘Tik Tok电商’商标的申请,更有利于我们后续维权。”(李锐)
资料来源:Guangm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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