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212 | 评论:1
“对于拐卖妇女的案件,越早发现和报告,越能及时处理。建议参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的强制报告制度,规定机关工作人员、居委会、村委会干部等,凡发现妇女被拐卖或有被拐卖嫌疑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在法律责任部分,如果不报,要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厦大经济学院金融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潘岳提交了一份《关于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建议》,为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发声。
全国人大代表、厦门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潘岳。受访者供图
“从目前的实践来看,绝大多数情况下,被拐卖妇女的人身自由是受到限制的,如果受到暴力或威胁,她们依靠自己的报案来自救几乎是不现实的。”潘岳认为,举报违法犯罪是公民社会责任的体现,也是中国法制一贯的法律精神。她说:“有的村(居)委会干部发现拐卖案件后要及时报警;婚姻登记机关发现可能涉嫌拐卖的,应当及时报案;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发现妇女和未成年人的一些信息透露出有被拐卖的嫌疑,应当及时报案。”
作为全面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于1992年10月1日起施行,2021年对草案进行了修订。去年12月已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一审,目前正在进行二审的相关工作。
潘岳认为,应抓住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的时间节点,在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章节条款中充分体现严厉打击拐卖妇女犯罪、完善预防、打击、救助一体化的反拐长效机制。
除了建议在修订草案中增加强制报告制度外,潘岳还认为,应加强渎职责任追究制度,对被拐卖妇女救助不力、阻碍救助、窝藏等行为的责任人,在修订草案中增加处罚措施。
同时,潘岳建议,修订草案应当参照工会法关于公益诉讼的规定,增加妇联组织在维权方面的权利和义务,赋予妇联组织对拐卖妇女等严重侵害妇女权益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的权利。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
本文标签: 12岁的孩子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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