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406 | 评论:3
校园安全一直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
学生之间互相玩耍是不可避免的。
尤其是小学生,
因为有时候他们根本不知道重要性,
可能是一拳或一脚。
再毁一个家庭就好了!
近日,一名小学生被女生踢到胯部,造成7级残疾。
01一脚毁一生
事情的起因是,学生亮亮在午饭后和同学圆圆追逐玩耍,另一个同学婷婷认为亮亮在欺负那个女同学,于是踢了他的裆部。
亮亮在地上跪了一会儿后,我觉得当时没有其他异常,就回到教室继续上课。
几天后,亮亮从学校回家,发现他的左睾丸红肿。第二天,他的家人把他送到了医院。经过检查,他需要睾丸切除。
经鉴定,亮亮构成七级伤残,故将婷婷及学校诉至法院。
判决如下:婷婷的监护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亮亮支付赔偿金14万元;保险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亮亮支付赔偿金14万元;学校将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亮亮支付鉴定费912元;
事情公布后,网上很多人对此义愤填膺,为这个孩子感到惋惜。
尽管此案已经了结,亮亮的家人也获得了应得的赔偿,但再多的钱也无法弥补这样一场悲剧所造成的精神和身体上的伤害。
不得不说,这几年学校里孩子被伤害的事件越来越多,都在提醒我们一定要注意学生的安全。
02在学校受伤
人们在学校受伤致残的情况并不少见。我们来看看下面这个。
四川爱华学院大四学生小刘。
有一天,我在学校农场锄地时,不小心被异物伤到右眼,最终失明。
2021年4月8日,其右眼球被摘除,导致7级伤残。
李女士介绍,儿子受伤当天,学校没有第一时间将儿子送到正规医院检查治疗。
她认为,这直接导致了儿子伤势的进一步恶化。
伤害发生在2020年9月27日下午。当天,小刘和班级种植委员得知,班级的园子翻了,在锄地的过程中,飞溅的石块砸伤了他的右眼。
小刘说,刚开始只觉得一阵疼痛,并没有什么特别难受的,也没意识到是什么。
直到那天吃晚饭的时候,他才明显感觉不舒服,然后就把这个情况告诉了班主任。
“老师可能以为只是打了眼皮,所以没太在意。他刚出去给我买了瓶眼药水。”
然而,眼药水并没有减轻小刘的伤势。小刘说,滴完眼药水,眼睛有强烈的刺痛感,第二天起床就什么都看不清了。“都是白的,模糊的。”
小刘再次跟老师说了自己的症状,希望去医院检查。
检查和手术后,医生取出了打到眼睛里的“鹅卵石”。"这是芝麻大小的一小块."
2021年5月21日,根据《人体伤残等级划分》标准,小刘伤残等级为七级。
03校园安全
当孩子之间发生冲突时,由于缺乏自我保护能力,自身的善恶观也很薄弱,容易导致校园意外。
这就是我们常说的校园霸凌。学校里也有。也是孩子受伤,导致学生受伤的另一个风险因素。
去年,江苏南通一名15岁的初中男孩萧声因为劝说一名初中同学范某欺负他而被杀害。被范某等人带到一个藏身处,活活打死。
15岁少年惨死在同学的棍棒下,实在令人惋惜。
在这个愚昧的年代,孩子的行为很容易失控,做出让人后悔一辈子的事情。
而死去的孩子受伤了,死去的人失去了生命。代价真的太沉重了!
04追究法律责任
因学校安全问题而受伤的孩子,以及在校园里被欺负的孩子,可谓无言之痛。
但是,被欺负的孩子身心都受到了严重的伤害,情节严重的甚至会患上抑郁症,甚至会造成更严重的后果。
不幸的是,肇事者受到的惩罚远远小于他们给受害者带来的痛苦。
更有甚者,有些施暴者因为年轻,甚至得不到应有的惩罚。
这种事件在网上引起热议,有网友表示,“不能因为是未成年人就逃避责任,做了坏事就要付出代价。”
应该追究校园暴力肇事者的法律责任,不能把未成年人保护法作为自己伤害他人的资本。
《刑法》第十七条第四款规定:“不满十六周岁的,不予刑事处罚,并责令其父母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也可以由政府接受教育。”
沟通是非常重要的
为什么孩子被欺负的时候不告诉父母?
这个问题,像一根针,刺痛了父母的心。
明明是和孩子最亲近的人,却在孩子最无助的时候什么都不知道,事后才后悔。
但不管怎样,作为父母,一定要引导孩子敞开心扉,在事情发生的时候和父母沟通。
希望所有的孩子都能在家长和学校的保护下茁壮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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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南青少年普及平台
本文标签: 12岁的孩子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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