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399 | 评论:3
解放前,不实行一夫一妻制的时候,大部分富家子弟家里都有很多小妾,很多是七八个,很少有两三个的。家里的小妾越多,家里就越有钱。而到了民国,因为妾字听起来不雅,所以很多人就用妾字代替,很多上流社会的人。当时军阀张的妃子多如牛毛,个个如花似玉。袁世凯甚至因为喝醉了,和他的妃子开了很多玩笑。
我们先来看看古代的婚姻制度。其实并没有大家想的那么乱。一个人只能有一个老婆,但可以有很多小妾。也就是在自己家里,女人只能有一个主心骨,其他的没有真正的权利和社会地位。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政府就知道这样的制度对妇女是有害的。1950年婚姻法诞生,也意味着男性可以继续纳妾,这样的事情不会再发生。
然而,这部婚姻法在实施过程中遇到了许多问题,其中最突出的是“历史遗留问题”。新婚夫妇可以保证一夫一妻制,但是已经有三妻四妾的男人怎么办?这个问题也引起了热议。有人认为应该强制离婚,只留下一个老婆。有些人认为他们的婚姻应该得到承认。毕竟他们结婚多年,感情很深。只要女方愿意跟着男方走,政府是干涉不了的。
需要指出的是,这些嫔妃并不是一夜之间被妻子赶出来的,她们是孤独终老的。虽然婚姻法明确规定实行一夫一妻制,但政府作出了补充规定,即解放前形成的一夫多妻制家庭,如果在婚姻法颁布后妻子没有提出离婚,可以继续维持夫妻关系,但不得再婚。也就是说,如果虞姬没有主动和男方离婚,这种一夫多妻关系是可以继续的,政府也不会强制切断。
解放时期的一夫多妻制是非法的,只有合法妻子中的一个才能被承认为合法继承人。但对于解放前形成的这样一夫多妻的婚姻,解放后他们并没有正式离婚,甚至还保持着一定的经济联系。对此,中国新政府原则上承认夫妻享有平等的继承权。遗产份额的分配应根据其劳动能力、义务、经济状况等具体情况确定。
1952年12月,广东省妇联副主席顾大存提出,要不要离婚,由女方而不是男方决定。如果妇女要求离婚,政府必须立即批准,并尽力满足她离婚的权利。如果女人不想离婚,就让她们继续维持原来的关系,一起生活。这个方案推出后,很多人支持,甚至很多现代男性都羡慕。
但是,对于那些文化程度不高,没有其他技能的大妈们来说,从小就受到& # 34;湘府饺子& # 34;学历,只能靠老公生存,如果有自己的孩子,你会因为不能生育而选择留在家里。
也有小妾,和丈夫离婚后,在政府的扫盲和技能培训下,成了自食其力的人,可以养活自己,然后嫁给别人。
1997年修订的刑法引入了重婚罪,彻底结束了mainland China的一夫多妻制。但是重婚案件仍然是需要受害人自己起诉的案件。配偶一方重婚,当事人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不起诉。
但由于我国香港、澳门等地地域不同,部分案件没有英、葡法律可循,因此在港澳地区继续以大清律作为裁判此类案件的参照。
直到1971年才真正彻底废除大清律!1972年,香港颁布《婚姻改革条例》,将一夫多妻定为非法,结束了香港男性可以共同拥有一夫多妻的合法性。随后,澳门也废除了清朝的法律,一夫多妻制在港澳得到遏制。
综上所述,在当今和平年代,如果一夫多妻明显损害女性权益,也是对女性的不尊重。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中国废除了这一旧习俗。但如果说这种制度在战争年代还是利大于弊的话,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废除这种旧习俗还是正确的。
本文标签: 香港法律允许一夫多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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