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430 | 评论:1
[S2/]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偏偏有人
爱情!
但不是脚踏实地。
成了“梁上君子”
妈的,偷!
不义之财
这笔钱
不实用。
最终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得不偿失。。。。
5月19日晚,分局110报警台接到报警:我家2000元被盗。刚刚看到一个人,现在人都跑了。古柏派出所、刑警大队第一时间出警赶到现场,通过周边监控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王某(男,21岁,陕西商南县人)。
第二天,民警在古城街某宾馆内将王某抓获,当场缴获赃款2300元。
经查,今年4月底,犯罪嫌疑人王某来春打工,夜间步行至街道代家城、段曲等地,翻窗入室,作案5起,盗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普法剧场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犯盗窃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兼施。
来源:南京高淳公安微警务
本文标签: 不问自取法律上是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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