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247 | 评论:1
案例1
当事人申诉:一审程序违法,李不是员额法官,合议庭组成违法,二审未查明。
法院认定:至于朱萍、主张非职务法官不能组成合议庭,没有法律依据。[(2018)苏第3768号]
情况2
当事人申请复议,称:执行法院将案件移交给民肖斌,民无任职法官资格,无管辖权,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法院认定:至于昌明公司主张本案执行裁定书仍由非岗位法官签署,违反法律规定。由于本案是2017年司法改革前的老待执行案件,非员额法官作为本案承办人的签名符合司法改革政策。【(2018)赣知府5号】
案例3
当事方上诉称一审法院的程序不合法。一审法院承办人不是员额法官。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要求,改革法官、检察官岗位制度,不在岗的法官不得独立开展检察工作。根据2017年9月1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五十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审批需要,制定各级人民法院法官员额配置比例办法。因此,根据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五十条的规定,一审法院的承办人不能单独办案。
法院认定:上诉人无证据证明一审案件负责人不是法定程序任命的法官,该理由本院不予支持。[(2017)辽02民中第9765号]
案例4
当事人提出执行异议,称:(2016)甘10初字第98号执行裁定书由非职务法官签署,明显违反法律规定,依法应予撤销。
法院认定:至于昌明公司主张执行案件的执行裁定书应当由非职务法官在其签名下审理,违反法律规定,没有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2017)赣10支一27号]
案例5
当事人上诉称,本案一审承办人黄啸不是员额法官,其对该村村干部的调查询问笔录未经当事人质证,严重违反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查明:上诉人刘军还称,一审审判长黄啸为非员额法官办案,其在村里的调查询问笔录未经当事人质证,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经查,上诉人无证据证明一审案件承办人不是法定程序指定的法官,上诉人将一审案件交由非职务法官审理,本案应予撤销或发回重审,缺乏法律依据,我院不予支持。[(2018)湘13第942号]
案例6
当事人上诉:一审合议庭不是由法官或者法官、陪审员组成的合议庭,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法院认定:上诉人吴磊、王延华提出一审合议庭不是由法官或者法官、陪审员组成的合议庭,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经审查,一审法院于2015年4月8日立案受理,并于2016年2月16日开庭。根据甘高发〔2017〕64号文件的规定,“自2017年5月1日起,已经交办并已由合议庭审理的案件,按原模式审理并发出文书,故一审合议庭组成人员未违反法定程序。【(2018)甘08民中83号】
案例7
当事方上诉称一审法院的程序不合法。按照普通程序,合议庭成员应当具备任职资格。李是非职务法官,没有资格参加合议庭审判,一审程序违法。
法院经审理查明:上诉人主张非分管法官不能参与本案审理的主张无法律依据,故上诉人主张一审程序违法的主张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2017)苏07第3642号]
案例8
当事人上诉称一审人民法院程序违法,独任审判员毕京斌为非职务审判员,不能独立办案。
本院认定:关于高春生对一审非职务法官的质疑,因现有法律未规定非职务法官不得独立承办案件,高春生主张一审程序不当,证据不足,本院不予采纳。[(2017)鲁14第2377号]
案例9
二审审理过程中,当事人提出:本案一审由非员额法官审理,程序违法,因此作出的判决应当撤销或者发回重审。
法院认定:至于何灿忠建议一审案件由非员额法官审理,应当撤销案件或者发回重审,缺乏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2018)粤01钟敏第7661号]
案例X
申请再审的当事人表示:二审审判组织构成违法。2015年9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虽然《意见》适用于中央确定的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试点法院,但随着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法官员额制改革已全部完成,按照中央要求,党的十九大前基本完成人民法院主导的司法改革任务。【法官驿站(ID: gxflqwx)出品】意见作为法院司法责任制的总要求、总纲领,在党的十九大后,在我国各级人民法院得到严格执行,具有普遍适用性。《意见》第四条规定,合议庭由法官或者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第四十五条规定,本意见所称法官,是指经法官遴选委员会遴选后进入法官岗位的法官。据了解,作为审理本案的合议庭成员之一,徐伟森是非职务法官。其作为合议庭成员,直接参与案件审理,违反了上述规定。因此,本案审判组织构成违法,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七)项的再审情形,应当再审。
法院认定:关于二审审判组织构成的合法性。本院认为,刘金林的再审事由不能成立。
首先,二审审判组织的构成符合法律规定。本案二审审理期间为2018年1月22日至2018年3月28日,适用当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根据组织法第九条第三项“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抗诉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二条“法官是依法行使审判权的法官,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和第五条“法官的职责: (一)依法参加合议庭审判或者独任审判案件;(二)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规定助理法官作为二审审判组织成员之一,可以在案件中代为履行法官职责,这就是“代理法官”等规定。助理法官作为合议庭成员,可以依法参加本案的审理。
其次,二审审判组织构成符合司法改革规定。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从法官中删除助理法官的是修订后的法院组织法,而不是适用的法院组织法。[(2018)民06沈敏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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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小熊历险记
2022-03-12 02:25:29 回复
审判组织构成符合司法改革规定。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从法官中删除助理法官的是修订后的法院组织法,而不是适用的法院组织法。[(2018)民06沈敏82号]
小季风
2022-03-11 20:43:24 回复
法官。据了解,作为审理本案的合议庭成员之一,徐伟森是非职务法官。其作为合议庭成员,直接参与案件审理,违反了上述规定。因此,本案审判组织构成违法,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七)项的再审情形,应当再审。法院
熊猫侠
2022-03-11 22:23:25 回复
官,该理由本院不予支持。[(2017)辽02民中第9765号]案例4 当事人提出执行异议,称:(2016)甘10初字第98号执行裁定书由非职务法官签署,明显违反法律规定,依法应予撤销。法院认定:至
流年风月
2022-03-11 23:59:08 回复
(一)依法参加合议庭审判或者独任审判案件;(二)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规定助理法官作为二审审判组织成员之一,可以在案件中代为履行法官职责,这就是“代理法官”等规定。助理法官作为合议庭成员,可以依法参加本案的审理。其次,二审审判组织构成符合司法改革规定。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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