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92 | 评论:3
贵州省律师协会
关于给予杨再兴取消会员资格行业处分的决定
冀(2019)4号
被处置人:杨再兴,男,汉族,1963年11月5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52223196311050014
牌照号码:15222198610545228
被处罚人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贵州黔东律师事务所
2019年4月10日收到贵州省司法厅出具的吊销杨再兴律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法院(2018)黔0602第340号刑事判决书、贵州省司法厅行政处罚决定书,杨再兴醉酒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构成危险驾驶罪。杨再兴已被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贵州省司法厅依法作出吊销杨再兴律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决定。
综上,根据《律师协会会员纪律处分规则(试行)》第十七条,协会决定给予杨再兴取消会员资格的处分。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协会申请复核,并提交复核申请书一式两份。
贵州省律师协会
2019年4月11日
资料来源:省律协执业惩戒专门委员会
审核:袁萍编辑:陈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2019年第122期(共1082期)
喜欢这篇文章,请点击这里
本文标签: 律师醉驾会被吊销律师证吗
温馨提示:本文是作者 永远的话梅 发表的文章,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相关文章
网友点评
秃顶老男人
2022-03-11 18:21:43 回复
贵州省律师协会关于给予杨再兴取消会员资格行业处分的决定冀(2019)4号被处置人:杨再兴,男,汉族,1963年11月5日出生身份证号码:52223196311050014牌照号码:15222198610545228被处罚人所在的律师事
本文已有3位网友发表了点评 - 欢迎您
红际法律